涉瑪麗醫院宿舍偷同事名牌手袋等及圖盜用信用卡 學護哽咽認5罪 求情稱因被嗜賭男友情緒勒索借錢 還柙至9.23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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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時任瑪麗醫院學護涉於2024至2025年間,從護士宿舍更衣室的儲物櫃偷取兩名護士的名牌手袋及銀包,並將其變賣,又試圖用所盜信用卡在淘寶購物等,她被控2條盜竊罪及3條企圖盜竊罪。案件今(8日)在區域法院答辯,被告神情哀傷,邊哽咽邊表示承認全部控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的男友因賭錢而問她借錢,並情感勒索,例如稱:「你一定要借畀我呀,我而家飯都冇錢食」,以致被告前後借對方約10萬元,被告犯案為滿足生活所需和借錢給當時男友。辯方續指,被告在破碎家庭中長大,自覺有責任滿足對方要求,事後接受心理醫生的治療,正視問題,已了解到要有界線,另願意賠償事主。

暫委法官余俊翔明言判監機會非常大,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判刑,待索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柙候判。

被告葉靜怡(現28歲)被控2條盜竊罪及3條企圖盜竊罪,她今認罪及承認案情。控方由外聘檢控官莊君如代表。

被告事後把部分盜取物品變賣

案情指,兩名事主為瑪麗醫院的護士,在2024年10月13日中午,事主一在當值前,將載有價值2,500元的Gucci銀包之手袋,放入她在護士宿舍更衣室的儲物櫃,銀包內有身份證、回鄉卡、信用卡、駕駛執照、深圳通卡、自動櫃員機卡及現金港幣約200元,她於同日深夜近12時發現銀包不見了。(下稱事件一)事主一的信用卡曾3度在未經其授權下被用作付款,涉款226.75,相關交易皆失敗。

在2025年3月19日中午,事主二同樣在當值前,將一個價值2萬元的Celine手袋放入其儲物櫃,其手袋內有價值3,200元的Loewe卡套、價值共1,164元的兩隻戒指、兩張信用卡、自動櫃員機卡、身份證、回鄉卡、駕駛執照、兩條鎖匙及價值1500元的Audi車匙,但事主二於同日晚上近10時發現其手袋及內裏物件不見了。(下稱事件二)翌日,被告分別以3,500元及300元在元朗廣場的店舖BRAND OFF變賣上述Celine手袋及Loewe卡套。

求情指被告向警方坦白作案過程

案情續指,被告在同年3月27日被捕,在警誡下指自己為護士學生,自2024年1月起在瑪麗醫院工作,於事件一案發當日,她使用更衣室時,看到一個儲物櫃櫃門虛掩,故拿走櫃內的銀包,之後以500至600元在BRAND OFF變賣該銀包,又用涉案信用卡支付巴士車費及試圖在淘寶購物,但失敗,最終棄掉銀包內的卡。

至於事件二,她在案發當日下午下班後,前往並非自己使用的涉事更衣室,發現一個沒有上鎖的儲物櫃放了涉事Celine手袋,她晚上再次下班返回該更衣室,發現上鎖,趁有人離開時進入,之後拿走涉事手袋,並用外套遮蓋。被告之後如上述所言變埋手袋及卡套,又花光港幣3,300元。此外,她保留了兩隻戒指、鎖匙扣及零錢包,不過棄置其他物品。

辯方求情指,被告向警方坦白作案過程和變賣地點,協助警方查案,否則警方未必有機會掌握強而有力的證據,因閉路電視未能拍攝到作案過程,僅拍到被告曾到案發地點。

辯方指被告在「極度身心俱疲」情況下犯案

就被告犯案動機,辯方解釋指被告案發時是學生,她當時的男友「Joe Leung」喜歡賭錢,故不停向被告借錢,前後共約10萬元。辯方並呈上WhatsApp紀錄顯示「Joe Leung」向被告借款,當中不停情緒勒索,例如他指:「你一定要借畀我呀,我而家飯都無錢食」,被告又心軟。

辯方續指,適逢瑪麗醫院招募學護頂更工作,被告遂一邊應付實習工作,一邊到瑪麗醫院頂更賺錢,加上其親近的爺爺和叔叔患病離世,導致被告承受沉重壓力,在「極度身心俱疲」的情況下犯案。

辯方續指,她變賣涉案物品所得金錢僅數千元,旨在應付短期生活需要和男友借錢,「等佢唔需要返瑪麗啲夜更返得咁多」,而非高價購物。

已成註冊護士但沒機會在公立醫院工作

辯方力陳,被告承受了遠遠超越該年齡可承受的壓力,她判斷失誤、在壓力下犯案,而非其本性,如今苦讀多年的專業資格很大機會遭吊銷,「成個職業生涯都會毀於一旦」,此屬於非常沉重的懲罰。

辯方透露,被告被捕後沒有放棄自己,現已成為註冊護士,但沒有機會在公立醫院工作,只能到私人院舍任職,而她獲得上司及病人的好評。

辯方並指,被告已沒有接觸前男友,事後接受心理醫生的治療,發現被告借錢給前男友與她在破碎家庭長大有關,她當時自覺有責任滿足對方的要求,但現已了解到不應該將這些事全部視之為自己的責任,要有界線,如果是超出她負擔能力的事,就不應該繼續容許。

官明言判監機會非常大准控方賠償令申請

辯方強調,被告有悔意,並正視自己的問題,重犯機率很低,又指其家人非常支持被告,將來有任何需要,被告會與家人商量溝通,而不是用愚蠢的方式解決。

暫委法官余俊翔明言:「判監機會非常大」,並指本案牽涉多於一位事主,及被告多於一次嘗試使用所盜信用卡,考慮到事件的性質,僅適合為被告索背景報告,余官遂將被告還柙待9月23日作判刑。

此外,事主一損失價值2,500元的Gucci銀包及現金200元,另須補領身份證等,事主二則損失車匙等,BRAND OFF亦有損失,控方分別申請3,460元、2,260元及3,800賠償令,辯方指被告已準備好金錢,願意全數賠償事主損失,又撰寫了致事主的道歉信;暫委法官余俊翔批准賠償令申請。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余俊翔
被告:葉靜怡
控罪:盜竊、企圖盜竊
案件編號:DCCC153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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