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連登發文揚言殺警 23歲男認罪囚7個月 官指帖文內容相當血腥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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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子涉於2020年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揚言要使用「一擊斃命」的武器「捉落單狗殺」、「如果隔離有另一隻狗想反擊,嘗試殺埋佢」等,警方在網上巡邏時發現帖文,其後上門搜屋及拘捕,男子今(2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法官姚勳智判刑指,帖文內容相當血腥殘暴,且獲200多人附和,案情嚴重,但考慮到被告認罪、與警方充分合作、在3年間飽受壓力等,判處他監禁7個月。

姚官在判刑後特意提到,被告獲眾多親友支持,寄語他在獄中好好反省,「出返嚟唔好再干犯任何罪行,好好哋工作,報答你嘅家人」。

被告黃戩烽(案發時為20歲學生,現23歲)承認於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他被控的另一相同控罪則獲存檔法庭。

被告因本案辭助理土木工程師一職

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坦白合作,主動向警方交出電腦及手機密碼,道出是帳戶持有人。辯方又指,被告畢業後任助理土木工程師,得知須面對判刑已主動請辭,相信日後亦無法成為註冊土木工程師,前途大受影響,對他而言已是重大教訓。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覆述辯方求情內容,指被告的家庭出現巨變,先後經歷父親公司倒閉、父母離異,從而轉投網絡世界,一時愚蠢轉發帖文,事後主動刪除帖文,並關閉所有社交媒體帳戶,重犯機會甚低。不過姚官指,帖文內容相當血腥和殘暴,更獲200多人附和,可謂案情嚴重,以監禁1年作為量刑起點,給予減刑至監禁8個月。

考慮被告認罪及與警方合作 再減刑一個月

姚官指,考慮被告坦白認罪、節省法庭資源、與警方充分合作、重犯機會低,以及在3年間飽受壓力,進一步減刑至7個月。

案情指,2020年3月8日早上4時許,被告使用連登討論區個人帳戶「肯德基佬爺爺」發布一則題為〈手足唔可以坐以待斃,麻包袋準備〉的帖文如下(部分內容經編輯刪減):

涉案帖文「要一擊斃命嘅武器」、「捉落單狗殺」

「準備麻包袋,黑警捉我哋手足秋後算帳,我哋就要捉落單狗殺!!!要一擊斃命嘅武器,例如刀,切肉嘅最好⋯⋯如果隔離有另一隻狗想反擊,嘗試殺埋佢,就用斬(因為已經被發現,就正面還拖斬)」

發布帖文約3小時後,警員12844在網上巡邏時發現並保存帖文,當時帖文獲254個讚好及13個負評,警員又發現被告的帳戶曾發布大量政治議題帖文,內容明顯支持2019年6月以來的暴動及非法活動、仇視政府及仇警。

警誡下稱:我真係冇諗過叫人出嚟傷害警察

警方於2020年9月30日下午突擊搜查被告住所,發現一部手提電腦及一部手機,被告自願解鎖讓警方即場檢查,當時帖文已從連登討論區上被移除。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肯德基佬爺爺係我嘅連登帳戶,我喺Facebook同連登所講嘅嘢純粹只係想發洩吓,我真係冇諗過叫人出嚟傷害警察。」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進一步指出,涉案帳戶自2019年6月起設立,恆常用於發布時事文章,至於涉案的帖文,是他從網上見到類似文章,加以編輯後重新發布,以爭取關注及發洩情緒。

他在會面亦確認某些字詞的意思,如「我哋就要捉落單狗殺」意指傷害警員;「隔離有另一隻狗想反擊,嘗試殺埋佢就用斬」代表如有另一警員欲反抗,便嘗試以刀殺人等。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姚勳智
被告:黃戩烽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案件編號:DCCC4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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