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警方FB留言指墮海喪生女總督察「抵死」 男警煽動罪成候判 官指被告「用『狗』」形容警官 易挑撥對警隊憎恨及離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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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女總督察林婉儀前年9月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失蹤,及後被發現身亡。一名26歲男警涉在林失蹤期間,在警方Facebook專頁的警徽下留言「換黑色啦,水記女幫辦應該死咗喇」,又轉載新聞指「狗官死一個點夠」,最終被控煽動罪。男警受審時辯稱只替林感到難過和不值,才會在網上「發晦氣」說反話,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27日)裁決時直指被告說法欲蓋彌章、穿鑿附會,批評他言詞狠毒,無故對不幸遇險的警官口出惡言,明顯不只是針對林一人,而是針對警隊,「又用『狗』這種畜生形容警官,被告明顯地對警官懷有憎恨、藐視及離叛之意」,裁定他罪名成立,並押後案件至3月4日求情,期間被告還柙。

被告崔駿民(26歲)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時段為2021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間。崔於案發後約一個半月已辭職,他審訊時出庭作供,透露自己內地出生,四度考警察才獲錄取,並在2019年參與針對反修例運動的「踏浪者行動」,其後調職馬鞍山警署,經常處理屍體發現案;他強調自己熱愛警察工作。

被告供稱「戥林幫辦唔抵」才發晦氣說反話

崔供稱,得悉林婉儀墮海消息時,他身在警署飯堂,當時有同袍看新聞時議論紛紛,批評警方高層罔顧「伙記」生死,更形容高層為「狗官」。崔庭上自言,他對林婉儀的死感到難過和不值,只是認為事件本來可避免,「戥林幫辦唔抵」,才會在網上「發晦氣」說反話,沒有任何煽動意圖。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直斥,被告作供不合情理、不合邏輯之處比比皆是,說法欲蓋彌章,穿鑿附會。香官指出,當時新聞並無提及林督察經已身亡,警方仍在搜索,認為被告作為處理屍體發現案、學警其間考獲高水平成績的警員,不可能相信道聽塗說堅信林已死。她續指,若被告真的對林殉職感到不值,「難以理解被告為何會說出如此涼薄的說話」,又認為被告必定知道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是警員職責,「他卻只責怪指揮林督察行動的人員,卻從未表達過責怪直接害死林督察的走私不法分子」。

曾參與踏浪者行動 盤問下稱不知「狗」被用以形容警察

香官形容,被告言論輕佻,字裏行間流露喜悅,從未表達過希望林督察奇蹟生還,又指「明白未必所有人都有一顆善心、或積極正面的人生觀⋯⋯但(被告的留言)實在令人費解」。香官批評被告作供態度迴避,指他參與過「踏浪者行動」,卻在盤問下聲稱不知「狗」被用以形容警察,其後又承認在執勤期間被人罵過是狗,作供不盡不實。

香官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只是幸災樂禍,指出他在林督察未定生死前,已發表涉案留言,表示希望林殉職變成浮屍甚至「腐屍」,言詞狠毒,對事發時克盡己職的林表達憎恨及藐視。香官強調,被告與林互不相識,他身為警員,卻無故對不幸遇險的警官口出惡言,明顯不只是針對林,而是針對所有警官,「又用『狗』這種畜生形容警官,被告明顯地對警官懷有憎恨、藐視及離叛之意」。

香官認為,被告刻意選擇於警方Facebook專頁、象徵警隊尊嚴的警徽圖片下留言,公開發表針對警隊的惡毒言詞,一而再表達林督察的死值得令人欣喜。她強調,警隊是政府和司法的一部分,被告在涉案留言中用上「狗官」來形容警官,訊息或會刺激支持警方執法人士的情緒,雖然反修例運動當時已大致平息,但不少案件仍在審訊或候審階段,市民間的敵對情緒只是稍為平靜,隨時可一觸即發,容易引起、挑撥或誘發市民的不滿或離叛,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此外,辯方審訊時曾爭議被告並非自願提供手機密碼,反對有關證據呈堂,香官最終批准手機證據呈堂。香官今就「案中案」頒下裁決理由,指沒有證據顯示相關警員有任何威迫利誘的言行,或曾以其職級下達任何命令,被告也沒表達過不願提供密碼,故批准呈堂。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被告:崔駿民(26歲)
案件編號:WKCC46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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