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尖沙咀及大嶼山提供拍照服務 兩雙程證女認「違反逗留條件」 各被判囚54天

分享文章

內地國慶黃金周假期將至,入境處早前打擊非法勞工在港提供化妝、攝影及導遊服務,並拘捕4名女子,其中兩名持雙程證的女子被落案起訴「違反逗留條件」罪,兩人分別在尖沙咀及大嶼山開辦拍照服務的業務,案件今(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兩人認罪,各被判監禁54天。

兩名被告為王倩 Wang Qian(20歲)及李夢菲 Li MengFei(28歲),控罪書顯示,兩人持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港居無定所,使用語言為普通話。

入境處人員「放蛇」喬裝顧客預訂服務 待被告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

她們各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涉於今年9月28日,在香港違反入境事務助理員於同日對她們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准以訪客身分在港逗留至今年10月5日,惟須遵守根據《入境規例》第二條的訂明逗留條件,即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但兩人分別在尖沙咀及大嶼山開辦拍照服務的業務。

入境處周一(28日)發稿表示,入境處調查人員發現有人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化妝、攝影及導遊服務,經情報分析和深入調查後鎖定4名可疑人士,以「放蛇」手法於社交平台上喬裝成顧客,向目標人士查詢及預訂有關服務,其後待她們來港提供服務時將其拘捕。

法院:沙田裁判法院
被告:王倩、李夢菲
控罪:違反逗留條件
案件編號:STCC3587-3588/2026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