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提名他人以員工價買機票 2名國泰前空中服務員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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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航空3名前空中服務員涉嫌收受逾6.8萬元賄款,提名一名外地女子及其朋友成為國泰「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劃的同行旅伴,以員工優惠價購買49程機票,導致國泰損失逾85萬元,3人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中涉案前艙務長開審前認罪,出庭頂證另外兩人。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郭啟安裁定2人罪名成立,其中一人獲准保釋至下周,以完成物理治療師考試,另一人即時還柙,案件押後至9月7日求情及判刑。

2名不認罪被告為前機艙服務員李仲輝(26歲)及王愛婷(31歲),分別被控與前艙務長劉靜雯(34歲)干犯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被告自辯提名戀人買平機票沒金錢誘因 官不信納

次被告李仲輝審訊時選擇出庭作供,他稱在案發時與被提名的「同行旅伴」Dambrines是戀人關係,提名對方是出於愛戀而非金錢誘因,又指前艙務長劉靜雯轉賬給他,不是源於他的提名,而是在機上售賣免稅品所得的利潤。

法官郭啟安裁決時不信納有關證供,指出據WhatsApp對話內容,李仲輝與Dambrines極其量只算是朋友關係,與李的說法不一致,而李在盤問下被問及二人展開關係的時間,卻未能回答有關細節。郭官又指,李曾透過WhatsApp向劉靜雯直接表明,只要Dambrines成功購買優惠機票,他就會「過10%給她(transfer the ten percent to you)」,惟李未能為有關對話提供合理解釋。

至於第3被告王愛婷則選擇不作供,庭上證供指她受廉署調查時一度稱本來希望提名男友,但因她當時與男友分手,便轉而提名一名朋友的男友的家姐Ernst,後來當廉署人員展示她與首被告的對話內容、轉賬記錄,她就稱賬項是用於支付Ernst的機票錢,又稱曾有一名男子提出要買她的提名, 但最後沒有成事。

官准其中一名被告保釋參加考試 籲勿輕言放棄學業

郭官同樣不信她的說法,指出王不論是在提名前後都從未與Ernst對話,她只經首被告取得Ernst個人資料以作提名,直指她明顯是在說謊,希望塑造她與Ernst是朋友關係、所以免費提名的假象。

郭官最後指,綜合涉案WhatsApp對話內容、轉賬記錄的金額和時間、以及其他環境證供,足以證明兩名被告參與串謀計劃,收賄提名Dambrines及Ernst成為「同行旅伴」,遂裁定他們罪名成立。

辯方另為次被告李仲輝申請保釋至下周四(7月6日),並解釋指李正在修讀物理治療師課程,下周需要考試。郭官最後批准李暫時保釋外出,同時指罪成「不是世界末日(This is not the end of the world)」,寄語他不要輕言放棄學業。李聞言落淚,雙眼通紅。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郭啟安
被告:劉靜雯、李仲輝、王愛婷
控罪: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
案件編號:DCCC49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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