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感謝荷里活廣場謀殺案疑犯 無業漢認網上煽惑傷人判兩個月醫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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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無業漢涉於去年9月在Facebook發文,貼上一張台灣隨機殺人犯鄭捷的圖片,另曾感謝鑽石山荷里活廣場謀殺案疑犯,揚言希望社會上有更多類似的疑犯出現,因而被控2項煽惑他人傷人罪。男子早前承認控罪,但因精神科報告過期而需押後處理,案件今(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施祖堯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涉案煽動性言論數量不少,而兩份精神科報告均顯示被告有精神病史,考慮社會大眾和被告自身利益後,認為判醫院令最為有利,遂決定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兩個月醫院令。

報稱無業的被告李志偉(34歲),承認於2023年5月30日及6月3日,在香港某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嚴重傷害他人。

因精神科報告過期上次聆訊未能判刑需押後

上次聆訊透露,被告在2015年後確診患精神病,於2020年後停止覆診,他早前還柙小欖中心時,曾向醫生提及數年停藥後的精神狀態不穩定,有時出現幻聽或幻想他人對其拍照。由於被告兩份小欖精神科報告均已過期,施官遂下令押後判刑,為被告索取最新的精神科報告。

案情指,被告在2023年5月30日在Facebook以個人帳戶發文,呼籲他人對社會深存暴恨,鼓吹血腥無差別地殺害公眾人士,並貼上一張有關台灣隨機殺人犯鄭捷的圖片。及至6月3日,被告發文回應前一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發生的謀殺案件,他向該案疑犯表示感謝,並希望社會上有更多類似的疑犯出現,上述的公開帖文均無人讚好或引來留言。

被告警誡下稱因情緒不佳於網上發文

警方其後持搜查令前往被告住所,在其桌上電腦及兩部手機內發現他曾在其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類似訊息,其中包括2022年9月在Telegram一群組發言稱「暴力就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所以需要戰爭和殺戮」。

另一次涉及今年6月,被告在Twitter發文指「我從細(小)到大的夢想,就是運用隨機的血腥暴力向社會施壓,將社會改造為我們這些備受歧視和欺壓的人都能有尊嚴地居住的世界」。在警誡下,被告稱因情緒不佳及「覺得有人害我」而發布涉案言論。

至於醫院令,就適用於患有精神病的犯人。根據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條例》,法庭可下令將某人羈留在警察監視的醫院病房內。如案情嚴重而醫生未能預計犯人何時才可出院,法庭則未必會訂明羈留時期。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施祖堯
被告:李志偉
控罪:煽惑他人傷人罪《普通法》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案件編號:WKCC245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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