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1歲平面設計員涉於去年國慶翌日在土瓜灣破壞國旗及區旗旗杆,他數天後被捕,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共兩罪,案件原定今(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惟被告開審前承認兩罪。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誡下解釋,當晚醉酒後對國旗和區旗「飄吓飄吓」感到煩厭,於是「貪得意」便將旗幟扯落在地。裁判官梁雅忻下令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7月14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候判。
被告翁政文(31歲,平面設計員)今承認於去年10月2日在土瓜灣上鄉道24號外欄杆,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國旗;及於同日同地侮辱區旗。
案情透露,國慶前夕數名義工受李慧琼指派到土瓜灣一帶行人路欄杆繫上30枝旗杆,並將國旗及區旗掛在旗杆上。被告在國慶翌日晚上,走近其中一枝旗杆,用雙手將旗杆拉下,再將區旗丟在路旁,其後再走近另一枝旗杆,用力拉扯國旗一角,導致整枝旗杆彎曲倒下;整個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
事隔5天後,看過錄影片段的警員在巡邏時認出被告,於是向他作出調查。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對國旗及區旗感煩厭,於是將旗幟扯下,警員隨後宣布拘捕,被告就指他只是「一時貪玩」,希望可給他機會。被告其後在警誡會面中解釋,他當晚下班後喝了啤酒,「個人有少少醉」,行經涉案地點時,受酒精影響下「貪得意」扯下旗幟,然後即時離開,「無話再去踩兩枝旗去污辱兩枝旗」。
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梁雅忻
被告:翁政文
控罪:侮辱國旗罪、侮辱區旗罪
案件編號:KCCC2927/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