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朗駕車撞倒父子受傷老翁其後不治 休班警被控危駕致他人死亡 案件轉介區院處理 被告續准保釋至8.13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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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男警去年底於休班期間駕駛私家車,駛至元朗一帶時疑撞倒一對父子,其中老翁其後不治,男警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批,案件押後至8月13日再訊,男警續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鄧皓峰(33歲,報稱警員)被控於2025年12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大橋路交界近燈柱AD5093,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陳錫添死亡。

警方早前回覆《庭刊》查詢指,該名男警隸屬刑事部,他已被停職,另被沒收駕駛政府車輛許可證(GF8)。

法院:粉嶺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
被告:鄧皓峰
控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
案件編號:FLCC146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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