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醫院男護士涉非禮女病童 律政司審訊中途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分享文章

31歲男護士前年涉在香港浸信會醫院病房內,兩度非禮一名14歲女童,他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今年5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律政司今(25日)回覆本刊查詢,表示經考慮案件所有相關情況和《檢控守則》後,控方於今年8月31日的聆訊中,不針對被告提出進一步證據。

被告薛永康(31歲,報稱護士)被控2024年4月23日,在九龍塘窩打老道222號香港浸信會醫院6樓B6號房近611號床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他再被控於同日同地在另一情況下猥褻侵犯X。

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莫子聰
被告:薛永康
控罪:猥褻侵犯
案件編號:KCCC135/2026

如欲接收每日報道整合,請在訊息欄內填寫電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