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57天審訊|國安處女警作供 警隊以假名「鄧奇」帳戶擷取戴耀廷Facebook帖文 曾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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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57日審訊。控方傳召國安處女警作供,女警在盤問下承認她和其隊員會用假名「鄧奇」的Facebook帳戶截圖搜證。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在庭上展示審訊文件中,戴耀廷Fb專頁於2020年7月14日的一則帖文截圖,內容為戴回應中聯辦聲明,截圖下方顯示有「鄧奇」的留言,寫上「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馬維騉問女警,該留言是否由她所寫,女警表示沒有印象,但同意「鄧奇」這帳戶只是警務人員使用。法官陳仲衡跟進問,是否「provoke(激發)」其他Fb用戶作進一步留言,女警再回答「冇錯」。【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控方傳召警務處國安處女警馮小敏(警員編號:WPC16117)作供,馮供稱2013年加入警隊,2020年加入國安處,她在庭上確認審訊文件中有關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文章的網上版及有關「35+初選」的一些Fb帖文,是她所做的截圖。馮在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下,同意在2020年7月初、初選7月11日選舉日之前,收到上司指示,要求在網上搜查有關「35+初選」的資料,查看有否違反國安法,她在調查期間發現戴耀廷是「35+初選」的主要人物便着重調查。

20230515庭刊|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57天審訊|國安處女警作供_警隊以假名鄧奇帳戶擷取戴耀廷Facebook帖文_曾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_03
國安處女警馮小敏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繼而指出,警方所作的Fb帖文截圖,顯示是以「鄧奇」為名的Fb帳戶登入,問馮小敏會否對「鄧奇」這名字有印象。馮回應稱,那是她用作截圖的Fb帳戶。馬維騉再問,馮的其他同僚會否使用該帳戶截圖以保留證據?馮表示「err 因為呢個係一個⋯⋯我哋隊共用嘅facebook(帳戶)嚟嘅,所以有機會出現呢個情況」。馬續問,「鄧奇」是否一個真名?馮稱「暱稱、假名嚟」。

女警認「provoke」、「lead」其他用戶進一步留言

馬維騉其後展示審訊的文件中,一張為戴耀廷Fb專頁於2020年7月14日的帖文截圖,內容為戴回應中聯辦聲明指初選「典型的涉嫌違法」,該圖於2020年7月31日擷取,截圖下方顯示一則「鄧奇」的留言,顯示時間為「一周前」,寫上「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馬維騉問馮,該留言是否由馮所寫,馮表示沒有印象。馬再問,「鄧奇」這帳戶是否只會是警務人員使用?馮回答「冇錯」。法官陳仲衡跟進問,該留言「lead(引導)」Fb其他人或戴耀廷留言,以及是否「provoke(激發)」其他Fb用戶作進一步留言,馮再回答「冇錯」。

記者翻查戴耀廷Fb專頁有關帖文下的留言,今早仍可找到一個名為「鄧漢其」的帳戶在該帖文作完全一樣留言,寫上「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惟該帳戶的頁面今午6時許已顯示「無法查看此內容」。【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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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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