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48天審訊|被指民動早於2020年5月前已參與籌辦初選 趙家賢:「極度不同意」 書面供詞稱當時知道可能犯法仍繼續是「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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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48天審訊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48日審訊,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續盤問控方第二位證人趙家賢。Beel指出,趙家賢的書面供詞、民主動力工作報告、戴耀廷發予趙的訊息,均沒有提及民主動力2020年5月才正式承辦初選,又指出原因是民主動力早於5月前已經參與籌辦初選。趙回答稱「extremely disagree(極度不同意)」。

庭上展示了趙家賢今年1月的無損權益書面供詞,內容包括雖然留意到藉初選取得立法會控制權否決財政預算案有可能犯法,明白到策劃初選有違反國安法的風險,「但當時我已身不由己」,指若當時退出不但未能符合當時支持民主陣營市民的期望,「對我本人聲譽及民主動力發展上會有反效果」,因而繼續籌辦初選。趙表示,供詞寫法是「警方需要個案情而咁落」,又指自己當時向警方說了很多案情,「我相信喺呢個法庭3位法官有時都會嫌我講嘢長氣同譖」,因而警方是因應案情需要綜合了而作記錄。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今首先引述趙家賢2022年9月29日的無損權益書面供詞,當中趙提及代表民主動力決定答應邀請承辦初選,惟有關初選細節「並無當刻決定」,Beel指出沒有決定細節是因為當時未決定要用公民投票還是以民調決定,趙回答「disagree(不同意)」。被問到有關未定初選細節內容是否真實,趙稱內容是真實,是整個事情的簡約版。

今年1月書面供詞:明白「有違國安法或香港其他法例風險」

Beel其後展示趙家賢今年1月10日的無損權益供詞,提及2020年3月底至4月初,「當我同戴耀廷及區諾軒一開始籌備初選時,原本只想協助民主陣型主派取得議會過半,掌握議會話語權,同時推動民主動力嘅工作,令我哋更為人熟悉,所以我答應帶領民主動力協辦助選⋯⋯當時初選活動已經成為社會焦點,雖然我留意到戴耀廷所講話要藉初選取得立法會控制權去否決財案有可能犯法,明白到策劃初選係有違反國安法或香港其他法例嘅風險,但當時我已身不由己,作為初選主辦單位之一,如果我未完成初選就退出,不但未能符合當時支持民主陣營嘅市民之期望,而且對我本人聲譽及民主動力發展上會有反效果,所以即使我知道戴耀廷最終嘅初選計劃係要令特首辭職後,仍要繼續我嘅初選工作。」

Beel向趙指出,這裡整段都沒有提及民主動力在2020年5月接受邀請承辦初選。趙家賢表示,這段供詞是整個案情的「事實嘅綜合版」,警方當時就着整個案情的大方向去錄取資料, 雖然當時民主動力未確認承辦初選但有列席會議,這個寫法是「警方需要個案情而咁落」,又指自己當時向警方說了很多案情,「我相信喺呢個法庭3位法官有時都會嫌我講嘢長氣同譖」,因而警方是因應案情需要綜合了作記錄。

法官李運騰又問到,趙早前指7月中才察覺到初選有違法風險,惟根據趙上述的供詞,似乎在較早時候已注意到初選可能有違法風險。趙稱,「我喺自己個人心底裡面,我都係會覺得有啲問題嘅」,指在2020年6月底至7月的時候首次對初選合法性有疑問,但當時作為法律學者的戴耀廷,以至建制派陣營的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及湯家驊均指初選沒有違法,「我作為法律服務相關嘅調解員,我又點可能話呢個(初選)一定違法」。

李官再問趙,當時是否覺得被迫要繼續辦初選,趙家賢回答指「當時有部分呢個思維喺度」, 又指「梗係唔做好過做」,因為不做完全沒有風險,惟當時已答應承辦初選,而當時得社會氣氛,不論是民間或政治陣營,「都好熱切期盼初選」,即使當時心裡有疑問顧慮, 但當連建制陣營人士都說初選沒有違法,「我好難話即時退出」。

趙家賢指何桂藍想將整個制度「推到盡」 將一國兩制運作打破

趙又一度以警方問及關於何桂藍在協調會議時的發言作例子,指警方也沒有將有關部分記錄在供詞。他指,當時曾跟警方說,何桂藍曾提「立法會變咗一個抗爭陣地」,何希望「將立法會引致中港關係嘅破局」,指何是將整個制度「推到盡」,將本來中國與香港「一國兩制」整個政治制度的運作打破。

法官陳慶偉問到是「break through(突破)」還是「break down(打破)」,趙認為兩個意思都有,陳官再問「to break down in order to break through?(為突破而打破?)」,趙同意有這個意思。Beel指出,趙這些指稱何桂藍在協調會議的說法,並沒有記錄在趙的助手黎敬輝所做的會議摘要記錄之中。趙回答指,因為他當時在會議上聽到後,着黎無需要記錄。

Beel其後展示民主動力為初選眾籌的網站頁面,趙家賢指這份文件沒有公開刊登,是黎敬輝之前提交予警方的資料,是一個已登入可作修改的頁面,其後在法官李運騰再澄清問是否有公開刊登時,趙則表示不能肯定。Beel指,網站頁面寫着「2020年5月」的部分,沒有提及民主動力承辦初選。法官陳慶偉則指,Beel是在說趙及民主動力早於2020年5月前已經參與初選計劃。趙指「呢個係『咬文嚼字式』嘅一啲提問嚟嘅」,其後才表示不同意。

Beel再展示戴耀廷5月9日發給趙的WhatsApp短訊,顯示戴指與鍾庭耀商討後,「希望由民動去眾籌初選及民調」,指出訊息中沒有提及正式邀請民主動力承辦初選,原因是因為當時民主動力已經參與籌辦初選。趙回答稱「extremely disagree(極度不同意)」。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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