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34天審訊|趙家賢供稱戴耀廷欲將區議會政治化 由此營造憲制作為抗爭概念 並指戴為複製區選成功到立法會 以「大學者、大文豪」身分寫文章 順着民意開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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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34天審訊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34日審訊。控方第二名證人趙家賢開始作供,他供稱戴耀廷2017年提倡的「風雲計劃」,找一些有志之士出選一些「白區」;在2018至2019年欲推動將區議會政治化,除了透過將一些地區文娛撥款變成推動民主之用外,亦想獲得港九新界各區的區議會選委議席。趙稱「我想帶出呢個位畀法庭知道,戴耀廷當時已經係想喺區議會着手,將佢用憲制做抗爭嘅概念就開始營造出來」。

法官陳慶偉問到,戴耀廷是否想將2019年區議會選舉的成功「複製(copy)」到立法會選舉。趙家賢回應指,是當時整個形勢大勝後,「佢(戴耀廷)乘勢以佢作為『大學者、大文豪』嗰種做法,然後佢去寫文章⋯⋯將個形勢更加進一步去推」;而當時社會想立法會議會過半、作出改變,因此戴耀廷開始有「35+」這說法,「可叫做順住民意」。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在主問時,問及趙家賢與戴耀廷的相識時間。趙稱2012年因「佔領中環(佔中)」而認識戴耀廷,趙本人當時是香港一調解組織的副會長,亦是認可調解員,因而與一些調解員朋友一起,協助「佔中」的商討日進行。被問到與戴耀廷的關係時,趙家賢稱戴耀廷在「佔中」後,變成民主派中「對於民主發展比較前進概念嘅人嘅帶領者角色」,指戴很好多時有很多新想法,會經常向民主派政黨的領導層建議,民主動力亦在政黨要求下與戴耀廷有接觸。

趙指「風雲計劃」令選舉協調機制起變化 與民動過往協調模式有衝突

趙續指,選舉的協調工作,在選舉之前幾年已經要開始,因為要在社區服務市民,不是突然跳入區做。他稱,各大政黨一些地區代表都會出席協調工作會議,若有兩個政黨在同一區想派人出選,出現「撞區」情況,就會有一個稱為「大黨讓細黨」的機制,此做法由2013年開始,但至2018年則因為戴耀廷提倡的「風雲計劃」有變化。

趙解釋,戴耀廷提倡的「風雲計劃」,是找一些有志之士、認同民主派信念的人,出選一些「白區」(即沒有民主派人士參選的選區),令民主派2019年贏更多議席,及令只有建制派參選的選區議席受到挑戰。惟趙稱,戴的做法與民主動力本身過往與政黨開會協調的模式有些衝突。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計劃是否成功,趙則稱「我講多少少內情先」,續指戴耀廷倡議該計劃背後,是想首先取得區議會過半數的主導權,希望可以利用區議會的撥款權,用多些於推展公民社會,特別是推展民主概念的工作;而在「未完善選舉制度」之前,區議會取得過半數議席便可透過區議員互選,取得特首選委議席。

其間,法官陳慶偉要求趙再作解釋。趙表示,區議會的職能為處理地區事務,戴耀廷在2018至2019年欲推動將區議會政治化,除了透過將一些地區文娛撥款變成推動民主之用外,亦想獲得港九新界各區的區議會選委議席。趙稱「我想帶出呢個位畀法庭知道,戴耀廷當時已經係想喺區議會着手,將佢用憲制做抗爭嘅概念就開始營造出來」。法官陳慶偉指,是否因而民主派在2019年獲得壓倒性的勝利,趙表示同意。

力數本土抗爭派及素人在區議會情況 被告席有人稱「勁呀」

趙稱,當時「風雲計劃」雖然引領人數不多,但很多本土派及政治素人出選,而當時反修例運動有很多民怨,令民主派陣營在區議會大勝。不過,趙表示,他在2018至2019年期間,與戴耀廷接受傳媒訪問時會針鋒相對。趙稱,民主動力當時是獲各個民主派政黨授權去觀察地區工作,深信每一個選區均一定要花時間服務市民,如只是用一些短期的政治大勢,稱之為「空降」選區,是對社區發展不利,因為空降的人不會懂得在社區如何與不同部門合作。

趙續解釋,本土派及政治素人進入區議會,令區議會議政論政有很大轉變。他指,未有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勝之前,民主派議員的意見與建制派議員雖有相撞,但始終以「地區為本」,以議案對社區利益為最大基礎;惟至2019年大勝,新一屆區議會議員上任後,整個區議會文化有很大的變化,新當選的政治素人及本土派的意見「好難去處理」。趙直指他們「以口號式政治表態居多」,會用派別分野,將一些由建制派提出的社區撥款全部否決。

法官陳慶偉問,是否即是區議會愈來愈不理性及政治化,亦因黨派理念不同而令討論完全沒有建設性?趙答「大致上係嘅法官大人」,又補充指,傳統民主派政黨本來不是如此行事,但當時整個區議會文化變更,因而很難協作,尤其是本土抗爭派或素人的人數,甚至比傳統政黨多,所以只可以「順住個形勢而行」。

趙又舉例指,他本身為東區區議會副主席,協助主席主持會議時候,全部議員提及官員回應均經由主席安排,「議員發言之後都會話『多謝主席』,呢個係舊時各黨派都會秉承嘅做法」,但至2020年時,有一些本土派及素人完全漠視有關做法,指他們不跟從一些制度的傳統,整體上「標籤化、民粹化、口號式」,令有關情況慢慢帶至立法會選舉,漸漸民意都偏向該方式處理。趙續指,「以我嘅角度睇法,係戴耀廷喺2018年開始,去將2019年呢種形態慢慢注入咗,有機嘅發展出嚟」。此時被告席有人稱「勁呀」。

指本土抗爭派等落區數月得高票變「雄心壯志咗」 官指正應為「野心大咗」

趙又指,很多本土抗爭派及素人乘着市民在反修例運動的不滿,只是落區2至3個月便獲得很高票數,所以變得「心雄⋯⋯雄心壯志咗」。法庭傳譯一度思考該如何翻譯時,控方提議「ambitious」。法官陳慶偉則稱「they were more ambitious, 野心大咗,not 雄心壯志,雄心壯志 that’s positive description(這是正面形容)」。

陳官續指,簡而言之戴耀廷是想將區議會選舉的成功「複製(copy)」到立法會選舉。趙家賢回應稱,他不會說是抄了過去,而是當時整個形勢大勝後,「佢(戴耀廷)乘勢以佢作為『大學者、大文豪』嗰種做法,然後佢去寫文章⋯⋯將個形勢更加進一步去推」,可以在立法會再進一步。趙又指,當時社會想議會過半、作出改變,因此戴耀廷開始有「35+」的說法,「可叫做順住民意」。陳官重複問趙,戴是否想將區議會的成功「複製(copy)」到立法會選舉上,趙改稱「冇錯」。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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