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8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分,接受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區諾軒指戴耀廷在很多次協調會議中,都很在意要說出他對否決權的想法,不論與會者是甚麼立場,戴都用「積極運用」的字眼來迎合與會者的意見,對此感不開心及難受,亦認為過程中「有唔民主嘅地方」。
法官陳慶偉稱:「但民主有時候涉及取捨的過程,實際上我不認為有人可以在一件事只得出一種聲音,但由於某種原因要作決定,而該決定可能不能令所有人滿意。」區諾軒則回應:「喺我從政唔同嘅階段入面,一路話畀我聽要求同存異,搵共識要搵最大公因數,但初選去到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而作為組織者,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區諾軒在盤問下指,戴耀廷在很多次協調會議中,都很在意要說出他對否決權的想法,不論與會者是何立場,戴都用上「積極運用」的字眼,來迎合與會者的意見。區直言對此「我係唔開心嘅」,認為戴沒有尊重與會者,但因與會者當時沒有特別意見,故他也沒有採取行動。
指戴「側埋一邊」 發展出「十步」觀點
區又稱,2020年5月5日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中,與會者出現較鮮明的意見後,首次與戴耀廷就參選者當選後,會否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的問題有衝突,因當時與會者就該議題有意見分歧,認為戴的做法,可能會令不同聲音不被尊重。
區續指,戴在4月發表文章〈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的宿命〉,他最初覺得是一個人寫文章,「文責自負」,但當看到初選參與者有不同意見時,惟戴耀廷「側埋一邊」,不斷說要運用否決權,甚至發展出「十步」觀點,認為在組織者而言就有問題。
區稱自己在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後首次向戴表達做法有問題
法官李運騰此時加入提問,是否指戴耀廷將計劃導向一個方向,區同意。Beel 就問區,曾否因而對戴耀廷稱「Hey Benny, we’ve got a problem」,指出這樣做法有問題?區就表示,他在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後,才首次向戴指出有關問題。
法官陳慶偉問:「Seems to me that, as a project to promote democracy, Benny Tai acting un-democratic, in the way he want to steer the project to particular direction, and disregarding other opinions, and other potential candidates, or am I wrong?(似乎一個促進民主的計劃,戴耀廷做事卻不民主,因他不理其他人的意見,或其他潛在參選人的意見,想將計劃導向一個特定方向,或者我有否說錯?)」區此時沈默數秒,回應稱「我要好謹慎咁答」,其後法官決定先行早休,讓區思考如何回答。
指戴耀廷交代新界西協調會議只提投票人數門檻
早休後,區回答陳官的問題,引述戴耀廷曾在2020年6月9日記者會上的說話回應,「戴耀廷講過一句說話,強調組織者無偏埋一邊,我想大家回顧幾樣嘢,關於新界東嘅會議過程,我到宜家都對份文件最後用『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感到好費解,如果佢見到與會者嘅矛盾,而佢又有建議過『積極運用』,點解最後會出左『會運用』;第二,雖然我冇出席新界西5月8號嘅會議,但我還柙期間,我同所有被告,都收到會議文字騰本,我覺得好難受,正正因為我覺得個過程有唔民主嘅地方。」
區續稱,戴耀廷曾一度在新界西的協調會議後當日,致電他交代新界西的會議時,只說新界西與新界東情況相若,分別只是新界西要求最少有4.8萬人投票,他們才會承認初選結果,若投票人數不足,初選結果就只作參考,但戴耀廷沒有提及新界西的共識是用「會運用」的字眼,又指當他在6月14日與蔡澤鴻正煩惱九龍東因欲簽共同綱領而有「兵變」問題時,他最後「無奈地只能被動接受」,而戴耀廷當時同意,亦補充稱新界西也會額外提交聲明。
法官指區的定位可能與戴耀廷定位有些微差別
區指出,戴耀廷當時早已知道新界西會提交聲明,亦知會用「會運用」字眼,認為「即使新界西同意都好,我唔會同意,其他區嘅人都有唔同意見,以上嘅過程我到宜家係後知後覺,我好難接受個過程可以叫做民主。」
法官陳慶偉稱:「但民主有時候涉及取捨的過程,實際上我不認為有人可以在一件事只得出一種聲音,但由於某種原因要作決定,而該決定可能不能令所有人滿意。」
區諾軒則回應:「喺我從政唔同嘅階段入面,一路話畀我聽要求同存異,搵共識要搵最大公因數,但初選去到後期,似乎變成一派拉倒一派,而作為組織者,唔係要做一個中立仲裁人咩?」
法官陳慶偉就稱:「那是你的定位,我明白可能與戴耀廷的定位有些微差別。」
稱初選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會令民主派部署大混亂
另外,Beel亦問及區諾軒,是否有預期初選勝出者參選立法會選舉,有機會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問題?區表示最初是「心存樂觀」,但至6月開始,有輿論指若作出一些言論,包括表明罔顧後果否決財政預算案,會被視為不尊重《基本法》,會有被取消參選資格的風險,當時就有擔心,若有初選候選人作出相關言論,會被取消資格,因而認為參選人應小心言行。
區又指,初選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會令民主派部署出現很大混亂,所以在2020年6月時,愈來愈多候選人作出一些政治表態,他對此感到很無奈,「若果用咁多心機搞初選,倒頭來啲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浪費咗好多義工好多人嘅心機」。
Beel另外又問到,是否只會在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時,才會考慮否決財政預算案?區稱,如果是說戴耀廷的主張,可以這樣推演,又認為最基本是政府能否釋出善意。法官李運騰就指,政府是否有回應訴求,取決於當選的立法會議員看法,而非初選組織者,因他們一旦當選,組織者便不能控制這些立法會議員。Beel則回應稱:「It’s a hollow scheme we are talking here(我們在說一個空洞的計劃)」。
區在盤問下另指,他從沒說過要政府停擺,初選文件及記者會亦沒有提及要政府停擺或要求特首下台。聆訊周三(22日)續。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