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6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馬維騉問區諾軒,「你不會發夢(dream)政府同意全部『五大訴求』吧? 」區回應指,「完全實現『五大訴求』係唔現實嘅」,又指政治上始終要談判及妥協,對他而言,最終的目標是真普選,但民主的路是要一步一步走,「如果你話2019年2020年嘅情景下,政府忽然話聽日就有普選,係唔現實,至少喺程序上,都有好多關卡要走,始終都要顧及社會各界嘅意見」,又同意是接近一個「死局」。
庭上馬維騉又一度指出人民力量代表曾提出與社民連相近的意見,引來法官陳慶偉問到,「我很好奇,他們(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政治上有甚麼分別?」區笑稱「真係好難答」,法官李運騰亦問相同問題,引來庭上的笑聲。區稱人民力量是由社民連分裂出來,所以政治議題上的理念是有一些分別,但指他們的政治光譜相似。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今續盤問指, 戴耀廷2019年底撰寫的文章〈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顯示戴的主要目標是想達至真普選,而真普選亦是「五大訴求」之一,區表示同意。法官李運騰打斷指,不只是「五大訴求」,而是「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馬續指出,部分人會接受政府只回應「五大訴求」中的一至兩項訴求,區稱不排除社會上面有一定程度的人是這樣想。
問區諾軒:「你不會發夢政府同意全部『五大訴求』吧? 」
馬維騉問區諾軒:「你不會發夢(dream)政府同意全部『五大訴求』吧? 」區回應指,「我認為政府現實上,完全實現『五大訴求』係唔現實嘅,因為始終都要政府回應,我亦都相信政府唔會完全接受哂『五大訴求』嘅全部內容」,又指政治上始終要談判及妥協。法官李運騰追問區,是否認為「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沒有合理可能實現,區稱對他而言,最終的目標是真普選,但民主的路是要一步一步走,「如果你話2019年2020年嘅情景下,政府忽然話聽日就有普選,係唔現實,至少喺程序上,都有好多關卡要走,始終都要顧及社會各界嘅意見」,區認為很難有機會實現「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李官再指,「相當於一個死局 (deadlock)」,區同意是接近一個死局,並舉例指「五大訴求」之中,除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之外,最容易達成的是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但即使2019年8月時多間大學校長曾到禮賓府與特首討論過有關問題,但最終都未能實現,所以「五大訴求」是不容易實現的目標。
戴耀廷和區諾軒就初選諮詢不同人士了解關注 但沒諮詢過陳志全
區又同意,在2020年2至3月就初選向有意參選立法會的人士諮詢,了解不同人士的關注,他和戴耀廷都沒有諮詢過陳志全,因當時是立法會辯論財政預算案的時間,陳志全忙於出席相關會議,但他知道陳志全有意參選立法會新界東換屆選舉。馬維騉指,新界東分別在4月14日及5月5日舉辦的2次協調會議,陳志全只派代表蘇浩出席,陳本人沒有出席過新界東的協調會議,區表示同意,亦確認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沒有談及有關行使否決權的議題。
至於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區諾軒指,他曾在會上質疑就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用「會」這字眼,因他當時認為不能夠勉強他人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因「35+計劃」無可避免包括功能界別,而功能界別是要顧及業界的利益;當時戴耀廷只是作一個整體回應,嘗試總結分歧。法官陳慶偉問到,戴當時的整體回應,是否與其2020年3月31日發表的文章〈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看法有不同,區稱當時戴耀廷或其他人「都未必諗得咁嚴密」,其動機只是想說服不同人的分歧。控方其後一度指傳譯員將「嚴密」翻譯成「seriousness」是不恰當,應是「meticulous」,惟最終區稱應是「rigorous」。
區諾軒指戴耀廷有盲點 「冇真係聽過想參選功能組別嘅人真正需要」
陳官續問,明白戴想迎合與會者的意見,但戴在2019年12月的文章提及運用兩個權力,即立法會的財政權及調查權,至3月31日則只提一個權力(財政權),即戴由12月至3月尾的想法是有演進。區回應指,「我會話佢(戴耀廷)嘅矛盾反映佢有一個盲點,就是佢有冇真係聽過想參選功能組別嘅人真正嘅需要」。區續稱,他當時提出異議是因他有接觸參選功能組別的人,而戴沒有接觸該些人。
馬指出,於新界東第2次協調會議上,代表社民連梁國雄出席的陳寶瑩,曾提出若政府推出全民退保,社民連會支持該份預算案;街工的代表盧藝賢亦曾表示,若預算案會令低收入基層人士受惠,他們亦不會否決預算案。區同意社民連及街工代表當時對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保留。馬再指,人民力量的代表在會上亦有表達與社民連相近的意見,區則指對此無印象,「不過如果佢出嚟講番個會講啲乜,都係合理」。馬欲再問區,是否即預計人民力量會說相似的意見,但遭控方反對,指區已表示無印象,李官則指區的答案已給予馬陳詞時一個基礎。
法官好奇問: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政治上有甚麼分別?」
此時法官陳慶偉問到,「我很好奇,他們(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政治上有甚麼分別?」區笑稱「真係好難答」,法官李運騰又問「他們經常一起合作,究竟有甚麼分別?」引來庭上的笑聲。區稱「我試下講」,並指人民力量是由社民連分裂出來,所以政治議題上的理念是有一些分別,但至2016年後,很難有清楚分別,因人民力量只有陳志全做立法會議員,社民連則沒有立法會議員,很難從平常的立場及行為評價兩黨的分別,但指他們的政治光譜相似。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