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續接受辯方盤問。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指,候選人在簽署提名表格時,只聲明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如果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沒有共識,該相關聲明段落就不會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議題。區同意,如地方選區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沒有共識,便需看參選人本身的看法及每個選區的共識是甚麼。區亦同意,黃碧雲參選的九龍西及林卓廷參選的新界東,就否決財政預算案議題上意見有分歧;亦確認林卓廷在初選選舉論壇亦曾提及,如果是每個香港人派三萬元,林會投贊成票。【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續盤問區,就參選人簽署的提名表格提問,當中第2部份第2段提及「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耀廷耀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區諾軒確認,提名表格是唯一一份要求初選參加者簽署的文件,而同一張名單上的其他參選人,亦同樣需要簽署該聲明部份。
法官陳慶偉問及,提名表格中所提及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是否和「35+計劃」文件相同?區諾軒指,沒有一份文件叫「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指「35+計劃」文件是協調會議早期的文件,惟戴耀廷在2020年6月9日的初選記者會上指涉的文件,已經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而當時共同綱領已包括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段落。
區又指,第2段的「目標」同樣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亦包括五大訴求;而第2段的「精神」是總結協調會的過程,以及希望參與者認同最後的共識。區同意提名表格無明確指示「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是甚麼,而若當時有人要他解釋,他會指示是共同綱領的內容,但當時沒有收到任何人要求解釋。
沈士文完成盤問區諾軒 祝他「平安、健康」
沈士文問到,無論在協調會議上的共識是甚麼,候選人在簽署提名表格時,只聲明認同「協調會議共識」,如果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沒有共識,提名表格的第2段就不會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議題。區回應指,毋庸置疑第2段句子的邏輯關係,是以協調會議共識為先,同意如地方選區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沒有共識,便需看參選人本身的看法及每個選區的共識是甚麼。
區同意,黃碧雲參選的九龍西及林卓廷參選的新界東,就否決財政預算案議題上意見有分歧。他亦確認,黃碧雲及林卓廷夾附在提名表格的宣傳單張中,沒有提及財政預算案議題,與民主黨的立場一致。沈又指出,林卓廷在初選選舉論壇曾提及,需視乎具體的議案才決定是否對財政預算案投反對票,如果是每個香港人派三萬元,林會投贊成票,區同意。法官陳慶偉問到,根據林卓廷的說法,林是不會一概而論(give a blanket)、無差別地行使否決權,區表示同意。
沈士文完成盤問區諾軒,並對區稱「I wish you peace and good health 」。【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