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區諾軒同意視陳志全是朋友,會與陳志全一起玩「Pokémon GO」。被馬維騉問到,如果政府將全民退保放在財政預算案內,會否投票支持政府,區諾軒表示會,另指「我會權衡利害,如果全民退保嘅益處,大於我唔想要嘅項目,我都會支持」。馬維騉再問,以區與陳志全的友情,是否會預期若政府推出全民退保的話,陳會投票支持政府議案。區表示,「如果佢(陳志全)認為利多於弊,佢都會有投贊成票嘅可能」。【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區諾軒另回答法官陳慶偉問題時表示,本來已計劃2020年10月離港到日本開始其博士生生活,當決定離開退出「35+」工作後,其人生計劃是要離開政壇。法官陳慶偉問他「你不會見證整個「攬炒十步?」區諾軒稱不會,又指他不想「攬炒十步」在香港發生。
區諾軒形容陳志全理性 2人對福利政策看法相近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開始盤問時,對區諾軒稱,希望區如果可以,盡量給予簡潔的答案,區回應稱「我會努力」。馬盤問時以陳志全的英文名「Raymond」稱呼陳,指陳與區諾軒一起做立法會議員時,經常一起工作、恆常閒聊、一起用膳等,區表示同意。馬另指,區諾軒亦會與陳志全一起玩「Pokémon GO」,區笑著回答「係」。區亦同意,他至今仍視陳志全為朋友,2人在一些福利政策上有非常相近的看法,亦認為陳志全是理性的人,亦是當時立法會議員中最勤力的人,指陳志全的工作受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肯定,被梁稱為民主派陣營中最勤奮的議員。
馬維騉指,陳志全當選後「出櫃」,表示自己是同性戀者,在任立法會議員時積極推動同志及性小眾平權工作,區表示同意,並指同志平權亦是陳「核心嘅政治信念」,政府亦曾向陳作相關諮詢,以及陳曾與屬建制派的葉劉淑儀討論過相關議題。區又同意,如果政府回應性小眾平權的議題,陳志全會毫不猶疑支持政府,以及陳志全在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議題上,亦與社民連一樣走在前線。
馬維騉又指,陳志全所屬的政黨人民力量可標籤為「進步民主派」,較傳統民主派較為進取,區諾軒表示同意。馬維騉續指,陳志全並非激進人士,區則回應「佢(陳志全)都唔係真係好激進」,此時陳志全在被告席微笑。
區諾軒退出「35+」後決定離開政壇 不會見證「攬炒十步」
當馬維騉提及區早前指,其博士生研究範疇為亞洲的全民退保時,法官陳慶偉打斷,並問區原定其做研究生的計劃是怎樣。
法官陳慶偉:我可否問,你(2020年)7月15日退出「35+計劃」,你原定研究生的計劃是怎樣?
區諾軒:我本身打算喺2020年10月時開始博士生生活。
陳:即是⋯⋯你不會看着「35+計劃」⋯⋯或者這樣說,立法會選舉原定9月舉行,看看我這樣說是否正確,即9月後,假設初選及立法會選舉繼續進行,你仍然會在立法會選舉後離港飛到日本?
區:我本身已經計劃咗離開香港,甚至可以咁講,當我決定離開呢個⋯⋯退出「35+」工作,我嘅人生計劃係離開政壇。
陳:你不會見證整個「攬炒十步」?
區:唔會,同埋我亦都唔想(「攬炒十步」)喺香港發生。
馬維騉其後問區諾軒,如果政府將全民退保放在財政預算案內,區會否投票支持政府,區諾軒表示若他是立法會議員,他會支持。法官李運騰隨即指「regardless of the content? (不論內容如何?)」引來被告席的笑聲。區回應指,他會支持全民退保。法官陳慶偉亦立即追問,如果預算案包括立法會議員減薪呢?區則指,「呢個就係同政府談判嘅重要」,又指終歸會到一個投贊成或反對的程序,但中間有很多程序可以和政府討價還價,雖然立法會議員沒有權力提案修改預算案,但可以促請政府修改。李官又問,如果政府無意作任何修改呢?區說:「我會權衡利害,如果全民退保嘅益處,大於我唔想要嘅項目,我都會支持」。
「我會權衡利害,如全民退保益處大於我唔想要嘅項目,我會支持」
馬維騉問區,以區與陳志全的友情,如果政府推出全民退保,是否預期陳會投票支持預算案?此時被兩名法官打斷,並問為何不以極端情況問,如果預算案沒有包括「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陳會否支持?馬維騉表示希望可讓他問該條問題,控方則質疑區是否能以個人意見回答問題。法官陳慶偉指,在不知道財政預算案內容的情況下,不認為區適合指其朋友Raymond (陳志全)會贊成還是否決預算案,但根據區所指,會是一個取捨的情況(a give and take situation)。
區表示同意,並舉他做南區區議員時與政府議價,指當時他要求民政事務局將南區的1億重點工程,即黃竹坑游泳池,放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的議程,他則會說服民主派議員不在財委會作冗長的提問,而當時陳志全是其中一名被他說服的議員,而最終政府有將該工程放上議程。
馬維騉再問,以區與陳志全的友情,是否會預期若政府推出全民退保的話,陳會投票支持政府議案。區表示,「如果佢(陳志全)認為利多於弊,佢都會有投贊成票嘅可能」。馬維騉其後再嘗試問若預算案包括同志平權的話,是否認同陳志全會投票支持政府,但遭3名法官阻止,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均指問題完全是推測(speculating)。李官又指,區已回答要視乎事情的優次;法官陳仲衡則對馬說:「你是在度身訂做一份你的當事人(陳志全)會投贊成票的預算案」。
法官陳慶偉稱給馬一晚去思考如何問,明早返法庭問一條好一點的問題。馬維騉決定繼續問區,會否同意,陳志全如果未知財政預算案內容下,不會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控方即時提出反對,指問題屬推測及假設性,而這問題是此案的中心問題,應由陪審團 (3名法官)回答。馬維騉表示不同意,指控方指稱被告會無差別地否決預算案同樣是推測。法官李運騰回應指,控方有舉證責任,如果控方指控的案情是推測,他們的案情便不會成立,但這應是在陳詞階段才處理。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