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21天審訊|區諾軒指戴耀廷〈真攬炒十步〉文中「攬住中共跳出懸崖」一句 是挑動國家情緒 「我認為係過份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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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第21天審訊 區諾軒指戴耀廷文章挑動國情緒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1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續接受辯方盤問。區供稱,他舉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參選人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惟戴耀廷發表了不少文章,鼓勵初選參加者運用否決權。區指,「曾經相信呢個(運用否決權)係初選者嘅唔同選擇」,但當戴耀廷2020年4月陸續撰寫有關「攬炒」的文章後,便開始覺得戴耀廷的看法,「對初選有質性嘅變化」,亦是他認為戴耀廷發表攬炒十步的文章,是想法太瘋狂的原因。

法官陳慶偉問,是哪一步區認為戴「瘋狂」,區指文中有一句提及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又指「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戴耀廷)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國家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又同意陳官所指,是整篇文章的觀感讓他覺得戴「瘋狂」。【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區諾軒上港台節目「很鮮明地反對戴耀廷文章的言論」

代表吳政亨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續盤問,引述區諾軒早前向警方錄的口供,提及區退出初選工作後,獲邀請到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與梁美芬一同做嘉賓,並指「我於節目上很鮮明地反對戴耀廷文章的言論,公開聲明初選活動與耀廷的文章應該分開審視」。法官陳慶偉問,區所指反對「戴耀廷文章」是指那些文章,區回應指是戴2020年4月撰寫的〈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

區隨即自行解釋指,他舉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參選人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係好可惜,喺初選嘅發展過程,戴耀廷發表過唔少嘅文章,鼓勵唔同參加者運用否決權,去到6、7月嘅時候,開始有唔同嘅輿論聲音指初選犯法,特別係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立法,初選犯法風險越嚟越高」,指這是為何他在節目中稱,戴耀廷的文章應該要與初選分開審視,又指事實是當時初選的法律風險「的確係好高」。

法官李運騰聞言問區,根據其早前證供,由區2020年3月與戴耀廷討論舉辦協調會議,其後協調會議後開設初選WhatsApp群組,以及有就每個區的協調會議準備了文件,而文件內容有包括「會」或「會積極」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等,質疑區不是在4月才知道否決財政預算案是「35+計劃」的元素,以及當時若不同意戴耀廷的說法,為何沒有當時向戴表達。

戴耀廷發表攬抄文章後 區諾軒:「佢嘅睇法對初選有質性變化」

區回應指,當時是知道財政預算案是「35+計劃」的元素,「我冇同佢講嘅原因,係因為協調會議存在唔同意見,我曾經相信呢個係初選者嘅唔同選擇,但當佢4月陸續出有關攬炒嘅文章後,我開始覺得佢嘅睇法對初選有質性嘅變化,亦係點解佢發表攬炒十步曲後,我話佢篇文章想法太瘋狂。」

法官陳慶偉問,戴耀廷的攬炒十步中,是第8、9、10步還是哪一步,區認為戴「瘋狂」,或截至哪一步認為不「瘋狂」。區指,記得戴的文章提及一句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陳官即指「那是第十步」,區再稱,「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國家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又同意陳官所指,是整篇文章的觀感讓他覺得戴「瘋狂」。

聆訊明午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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