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20日審訊。區諾軒以控方證人身份續接受辯方盤問,他當時一直相信初選合法,亦信任戴耀廷的法律觀點,惟當時一些親建制的輿論開始對初選作出一定程度的指控,基於其政治判斷,如果官方都開始作相關指控,對他而言是政治上的警號。法官李運騰問到,為何2020年7月9日意識到有官方對初選合法性作出指控時,仍繼續舉辦初選?區諾軒表示有兩個原因,其一是他當時對法律未有正確認識,例如條文中「非法手段」所指的是甚麼;其二是因為當時初選已如箭在弦,指自己當時沒有時間冷靜思考。【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作盤問,指戴曾任港大法律學院副院長,任教港大法律學院近30年,區同意,並指當時相信戴耀廷的專業,潘熙展示戴耀廷撰寫、2020年5月12日在《明報》刊登的文章〈『支持否決』不能成為DQ理由——再論立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設計〉,內容包括指「基本法的條文並沒有規定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只能單純因為財政預算案的內容。若我們是take text seriously(認真對待文本)的話,說立法會可基於不同原因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偏離基本法。」
區諾軒承認自己曾因不贊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而否決財政預算案
區同意他當時也相信立法會議員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否決財政預算案以令政府回應訴求,是合法的,稱「我當時確實冇為意有問題」。被問及初選參選人是否也有相同想法,區則指,「我冇辦法進入人哋嘅心」,但民主派不少議員多年來都否決財政預算案,看不到有甚麼問題。在辯方指出下,區亦同意自己曾因不贊同《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而否決財政預算案。
潘熙問區諾軒是否知道初選參加者,可能在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實施後,對於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立場有變,區諾軒指,有這個可能,但他沒有留意到,但就着公民黨在《國安法》實施後對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立場,他稱他沒有進一步資訊。區諾軒又同意曾收過戴耀廷在《國安法》實施後、2020年7月1日晚上發的信息,指有人擔心 35+會否觸犯國安法,當時戴表示,35+的目標是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沒有觸犯國安法。
不過,區指「佢給出咗佢嘅法律理解,我給出我嘅政治判斷,我話合唔合法呢,唔係佢講咗算,我提出一條底線,如果有官方機構話初選犯法,我哋就要考慮停止初選活動」。潘熙又先後展示戴耀廷在2020年7月7日在《蘋果日報》刊登〈民主派35+ 初選會否觸犯國安法〉的文章,及7月9日回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衛指初選可能違法的Facebook貼文,指戴在兩篇文章中,均認為初選沒有觸犯《國安法》。區同意,但稱在法律上雖信任戴耀廷的觀點,惟基於其政治判斷,他政治上「開始響起問號」,因為當時一些親建制的輿論開始作出一定程度的指控,而如果官方都開始作相關指控,對他而言是政治上的警號。
有初選參加者問戴耀廷「35+計劃」會否違國安法 戴:不會
法官李運騰問到,為何7月9日意識到有官方對初選合法性作出指控時,仍繼續舉辦初選?區諾軒表示有兩個原因,其一是他當時對法律未有正確認識,例如條文中「非法手段」所指的是甚麼;其二是因為當時初選已如箭在弦,初選7月9號有記者會、7月10日警方到香港民意研究所檢證物、11及12日已經初選,他指自己當時沒有時間冷靜思考。
對於潘熙問到是否有初選參選人問及初選是否違法,區諾軒指,當時記者及初選參加者都不時有相關提問,包括香港民研主席鍾廷耀也有提出過關注,但大家的問題都是「泛泛而談」,初選參加者未有詳細問到使用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否會違反《國安法》。區同意有初選參加者問戴耀廷,參與「35+計劃」會否違反《國安法》,當時戴表示不會。
法官陳仲衡其後問到,區本身為前任立法會議員,理應無須由戴耀廷告知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區指,戴耀廷是港大法律系教授,曾經參與基本法起草的諮詢工作,認為戴有權威。【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