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獲釋|楊岳橋料已出獄 同案被告至今共19人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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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2024年11月審結,罪成45人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由去年至今年1月已有18人獲釋,今(28日)再有1人服刑完畢。被判囚5年1個月的楊岳橋,為同案第10批獲釋被告,他亦因國安法而不獲獄中行為良好的減刑,需服畢所有刑期。【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楊岳橋於赤柱監獄服刑,大批傳媒於今日凌晨時份開始在監獄門外守候,清晨時分,兩部黑色私家車駛入監獄,直至清晨5時46分,上述兩部黑色私家車的車窗拉上布簾,駛離監獄。

前公民黨黨主席 被指為「積極參加者」

楊岳橋(現年44歲)為前公民黨黨主席、前立法會議員,在本案中為認罪被告之一。辯方在庭上讀出楊親撰的求情信,楊表明,他身為大律師,對干犯刑事罪行感到羞愧。他亦指其錯誤行為令不少公民黨成員參選,令黨友及他們的家人因本案承受重大焦慮,他為此感抱歉,並承擔罪責,往後不再從政。

辯方求情時亦指,楊岳橋實情只是黨的發言人,並非黨政策或方向的主要推手,惟當時法官陳慶偉表明不會接納有關陳詞。法庭在判刑時,接納楊為謀劃的「積極參加者」,並指因應楊案發時在黨內的職位及案中證據,尤其有關2020年3月25日公民黨記者會的證據,楊就公民黨參與涉案謀劃一事中,扮演主動及領導的角色。

還柙期間母離世 兩黨友已於去年獲釋

法官以8年作量刑起點,接納楊有悔意及重犯機會低,就他認罪及被捕後與警方合作減刑3分之1,並就楊的求情及其過往長時間所作的公共服務,額外減刑3個月。楊在還柙期間,母親因身體健康轉差後離世,但法官指,認為沒有其他求情因素可再作減刑,因此判楊監禁5年1個月。

公民黨在初選中派出5人參加,最終全數被控,除了時任黨魁楊岳橋,還包括時任執委郭家麒、譚文豪及鄭達鴻,以及李予信。當中楊岳橋、郭家麒及譚文豪認罪,鄭達鴻及李予信不認罪,最終鄭達鴻被裁定罪成、李予信則獲判無罪。除了楊岳橋量刑起點為8年外,另外罪成3人的量刑起點均為7年,同因過往在公共服務的貢獻而獲減刑3個月。

郭家麒及譚文豪被判囚4年2個月,已於去年4月刑滿獲釋。至於鄭達鴻則被判囚6年6個月,仍在服刑中。

12人上訴全駁回 10人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初選案」47名被告於2021年2月28日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經歷連續4日的聆訊,部分人雖一度獲准保釋,但律政司即日提出覆核,所有被告最終均須還押。

案件於2023年2月6日開審,當中16名被告不認罪,經歷118天審訊,至2024年5月底裁決,當中14人罪成,其後提上訴,其中兩人為認罪被告譚得志及黃子悅,就刑期上訴,其餘12人為經審訊後定罪被告,包括梁國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他們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何桂藍則就定罪提上訴;及後彭卓棋及譚得志撤銷上訴,即同案中最後有12人提上訴。另外,律政司亦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

上訴庭於今年2月23日頒布判決,12人的上訴全被駁回,劉偉聰維持無罪裁決。至本月25日,10名被告包括梁國雄、鄒家成、黃碧雲、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許可,暫未排定聆訊日期。至於獲上訴庭維持無罪裁決的劉偉聰,律政司在期限屆滿前未有再提上訴。

去年開始陸續獲釋 僅趙家賢提早出獄

同案中的被告自去年4月開始陸續刑滿獲釋,首批重獲自由被告4人,包括范國威、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同年5月,岑子杰、李嘉達、譚凱邦、王百羽為第二批獲釋,至7月底再有3人包括馮達浚、劉澤鋒及吳敏兒獲釋。同年8月,袁嘉蔚亦服畢刑期釋放,至10月徐子見亦重獲自由。其間,尚有一被告趙家賢,據傳媒報道他獲獄中減刑提早出獄。

至今年,早前已刑滿獲釋的包括朱凱廸、岑敖暉、張可森及梁晃維,至於楊岳橋為同案中第19名獲釋的被告,他之前已失去自由1,852日。【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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