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 獲釋|梁晃維、張可森服畢4年11個月刑期 終與家人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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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47人案2024年11月審結,罪成45人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案中被告於去年4月陸續獲釋。繼昨日岑敖暉刑滿出獄後,今(27日)再有兩人服畢刑期,分別為同被判監4年11個月的梁晃維及張可森。自去年至今,包括張、梁二人在內,同案共有18人重獲自由。

二人失去自由1,792天,今天終與家人團聚。據悉,梁晃維已與家人一起食早餐,張可森亦終可親手擁抱兒子。【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張、梁二人分別於赤柱及石壁監獄服刑,今日凌晨4時許,傳媒在上述兩所監獄外守候,其中石壁監獄外,警方派員駐守在石壁水塘道路口一帶,並拉起橙帶。至清晨約5時許,先後有私家車駛進上述兩所監獄,直至接近清晨6時,兩地均有私家車駛出,惟車窗全拉上布簾。據悉,在石壁監獄所接載的為梁晃維,而從赤柱監獄駛出的私家車則為接載張可森。

梁晃維與張可森於案中同被判囚4年11個月,判刑時的判詞提到二人與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可見他們欲透過聲明約束參加者,以確保謀劃成功,因此聲明屬加刑因素,以8年為量刑起點。

與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屬加刑因素

現年28歲的梁晃維,曾於大學就讀生物醫學科學,2020年起擔任中西區區議會議員,過往沒有定罪紀錄。判詞指,鑒於梁可能錯誤以為涉案謀劃是合法,給予3個月減刑,並就他曾擔任區議員,額外給予2個月扣減,經3分1認罪扣減後,將他判囚4年11個月。

至於現年32歲的張可森,曾任屯門區區議員,當時為本土抗爭派的一員。他在求情時提到被捕後經歷父親離世、妻子誕下兒子,當時兒子3歲,已為人父的他深切體會無法陪伴父親的悲痛與悔疚,盼盡早出獄,陪伴兒子成長,未來會努力完成博士課程,並以家庭為中心,「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法庭在判刑時接納張真正悔改,有關機關無疑會在考慮減刑時,將其悔意納入考慮範圍。

法庭接納張並非組織者或發起涉案謀劃,而是「積極參與者」,惟他的角色超過一般參加者。減刑方面,除認罪的三分一扣減外,就張對法律的無知再給予三個月減刑,另就他過往的公共服務,給予兩個月減刑。

13人去年提上訴待決 同案18人已獲釋

「初選案」47名被告於2021年2月28日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經歷連續4日的聆訊,部分人雖一度獲准保釋,但律政司即日提出覆核,所有被告最終均須還押。

案件於2023年2月6日開審,當中16名被告不認罪,經歷118天審訊,至2024年5月底裁決,14人罪成。直至去年,案中13人提上訴,其中兩人為認罪被告譚得志及黃子悅,就刑期上訴,其餘11人為經審訊後定罪被告,包括梁國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他們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另外,律政司亦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案件呈述上訴。上訴聆訊已於去年7月完成,法庭押後9個月內頒判詞。

同案中的被告於去年4月開始陸續刑滿獲釋,首批獲釋被告4人,包括范國威、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同年5月,第二批被告包括岑子杰、李嘉達、譚凱邦、王百羽出獄,至7月底再有3人包括馮達浚、劉澤鋒及吳敏兒獲釋。同年8月,袁嘉蔚亦服畢刑期釋放,至10月徐子見亦重獲自由。其間,同案尚有一被告趙家賢,據傳媒報道他獲獄中減刑提早出獄。至今年1月,朱凱廸及岑敖暉先後刑滿出獄,梁晃維及張可森為第9批獲釋被告。同案至今已有18人重獲自由。【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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