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主派初選47人案2024年11月審結,罪成45人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由去年至今年7月已有21人獲釋,今(25日)中秋節,再有1人服刑完畢。被判囚5年7個月的伍健偉今晨獲釋。【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伍健偉在石壁監獄服刑,獲釋後他返回元朗,與親友飲早茶,之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不會離港,會盡所能留在香港,希望繼續幫香港進步,達到「一個人人都免於恐懼嘅香港」。
今出獄的伍健偉已滿31歲,他身穿灰色西裝外套,與2024年8月於庭上陳情時的衣着相同。
過去5年多被單獨囚禁 未來冀助香港進步
伍健偉向傳媒透露,過去5年被單獨囚禁,僅靠收音機及仍在港的同事接收資訊,這段時間與人的接觸減少,但亦得到許多思考時間。
他亦指,在這5年7個月間,曾感傷心、憤怒及迷惘,但沒有一刻不為自己驕傲,他有幸與這個地方及港人付出一切,明言從來沒後悔。談及未來,他稱會盡其所能留在香港,冀能助香港進步,達到「一個人人都免於恐懼嘅香港」。
審訊首日才認罪 7年量刑僅獲20%扣減
47人案審訊首日,伍健偉在被告欄高聲答辯謂:「法官閣下,我顛覆極權國家政權未成功,我承認控罪!」
據控方案情,伍健偉案發時是元朗區區議員,亦是「天水連線」成員,屬本土抗爭派,倡議議會及街頭抗爭戰線;他有份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曾在街站披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呼籲支持者團結對抗政權。
伍其後報名參加初選,在初選論壇曾言會「抗爭到底」,他倡議口號「願粹我命,捍衛我城」,又稱要對付及推倒政權。至2020年7月,伍仍在街站展示「光時」及「願粹我命,捍衛我城」旗幟,唱出《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等;他亦有份參與7月15日等〈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聯署。
法庭最終因應伍在案中的角色,採納7年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他在審訊首日才認罪,只獲20%認罪扣減。對於伍表明願承擔責任,但不會為他和選民相信的價值而致歉,除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因此刑期為5年7個月。
陳情稱無意為信念致歉 毫不猶豫確認無悔意
在陳情階段,伍健偉親自陳詞,指深信所有人都應活在免於恐懼的民主社會中,難以忍受自己對人民失去自由和生命無動於衷,為繼承信念,他選擇參與初選,只冀爭取合理訴求。
他強調,縱使明知有被控風險,他沒有一刻想過離港,如今他願為其行為負責,但無意為其信念道歉。當法官一度追問他是否沒有悔意,伍毫不遲疑地答:「冇錯。」
陳詞尾聲,伍表示,港人只要抱持自救互助精神,「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紀錄過去嘅真相,活在真相嘅當下,為未來做好真誠嘅準備」,香港未來會重拾光明,港人理想也會實現,「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去年4月開始陸續刑滿 至今尚有23人在獄中
同案中的被告自去年4月開始陸續刑滿獲釋,首批重獲自由被告4人,包括范國威、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同年5月,岑子杰、李嘉達、譚凱邦、王百羽為第二批獲釋被告,至7月底再有3人包括馮達浚、劉澤鋒及吳敏兒獲釋。同年8月,袁嘉蔚亦服畢刑期釋放,至10月徐子見亦重獲自由。其間,尚有一被告趙家賢,據傳媒報道他獲獄中減刑提早出獄。
至今年已刑滿獲釋的包括朱凱廸、岑敖暉、張可森、梁晃維、楊岳橋、胡志偉及尹兆堅,伍健偉為同案中第22人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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