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當中14人罪成,僅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9名新界東區初選參與者包括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2天求情。
辯方引述呂智恆親撰的求情信,指呂出身破碎家庭,童年與孤獨和貧窮為伴,後來幸獲其他家庭領養,長大後成為社工,在社區深耕細作,創出自己一片天,理應獲嘉許,盼法庭施以仁慈,讓他早日重投社會。辯方力陳,本案阻嚇性人所共知,眾被告心靈受創,如今應是復原時刻,盼法庭酌情予被告和社會復原機會。
45名罪成被告全數求情完畢,法官表明會另行通知判刑日期,呂智恆今主動撤銷保釋須被還押,林景楠則續准保釋候判。【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呂智恆的大律師陳世傑求情指,呂在最早階段認罪,應獲全數3分1認罪減刑,其刑責應屬「其他參加者」,因為他在初選計劃中只有輔助和邊緣的角色,對計劃沒有重大貢獻。
呂親撰求情信透露出身破碎家庭 案發時誤入歧途望藉初選向政府施壓
辯方強調,縱然呂曾發言批評香港制度,內容也與35+計劃密不可分,呂作為參選人必然說這些話博取選民支持,若然法庭因而認為呂是「積極參加者」,他的量刑起點亦應較低。辯方又指,35+計劃本來已不可能實現,即使特首下台,《基本法》有機制處理,計劃所造成的破壞非無可挽救,而呂的行為只屬阻撓政府職能,而非推翻政府。
辯方引述呂親撰的求情信,呂出身破碎家庭,童年活在孤獨和貧窮之中,直至他被收養,才首度體會被照顧的感覺,後來他努力向上,成為全職社工服務社區。呂指出,他案發時誤入歧途,寄望透過參與初選向政府施壓,要求回應訴求,想法天真和錯誤,承諾往後不會再犯。辯方強調,呂獲准保釋這段時間,運用自由更落力服務社會,如此克服個人困難、創出自己一片天的好人,理應獲得嘉許。
辯方指出,呂是抱有理想的政治新人,在社區深耕細作,因定罪失社工資格,盼法庭施以仁慈,讓他在不久將來重投社會,又力陳本案阻嚇性人所共知,眾被告心靈受創,如今應是復原時刻,盼法庭酌情予他們和社會復原機會。【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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