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當中14人罪成,僅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8名新界西區初選參與者包括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以及2名新東參與者梁國雄及柯耀林,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求情。
辯方為張可森求情時強調,張被捕後父親離世、妻子誕下兒子,兒子快將3歲,張現為人父,深切體會無法陪伴父親的悲痛與悔疚,只盼盡早出獄,伴兒子成長。辯方讀出求情信部分內容,張表明已反省審議預算案關乎市民生活,不應成為危害國安的政治工具,強調未來會努力完成博士課程,並以家庭為中心,「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梁國雄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他原訂在下星期與其他新界東區初選參與者一同求情,但獲安排在今天處理。潘熙呈交書面陳詞及梁的個人背景資料後,庭上沒有進一步補充,也沒有讀出求情信。代表朱凱廸的大律師宗銘誠呈交書面陳詞後,同樣沒有補充。
代表張可森的大律師伍頴珊陳詞指,若法庭同意串謀控罪可參考國安法量刑分級制,張的刑責應屬「積極參與者」,即處3年至10年監禁。辯方強調,張被拘捕後父親離世、妻子誕下兒子,兒子現時快將3歲,張成為人父,深切體會無法陪伴父親的悲痛與悔疚,如今只盼盡早出獄,陪伴兒子成長。法官陳仲衡一度打斷指,被告父親離世對量刑沒有幫助,強調法庭較關注他是否有悔意。
獄中度30歲生日 望快出獄伴兒成長
辯方讀出張可森求情信部分內容:「在獄中的三十歲生日,讓我得以冷靜思過,整理過去,理清思緒。如今的我明白到案中計劃一旦實行到底所衍生的嚴重性,並就此深刻反省。審議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關乎廣大市民生活,不應作為政治工具,亦不應藉此危害國家安全。我也明白到當下的情況及懲處,是我必須學會承擔的後果。」
「未來我希望能盡快完成博士學位,不負家人期盼,尤其是我妻。當事情告一段落後,我將會以家庭作為人生中心,投入全副精神照顧高堂,並且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
辯方指張獲大學教授、妻子、朋友等人撰信求情,並透露張計劃在獄中撰寫畢業論文,完成博士課程,盼法庭予以輕判。
黃子悅最年輕被告 屬「積極參與者」
代表黃子悅的大律師潘志明指,黃是本案最年輕的被告,刑責應屬「積極參與者」,法庭可處3年至10年監禁。潘提到,黃早前因一宗暴動案件被判囚37個月,現正在服刑,而該案與本案案發時段相近,故希望法庭考慮整體性,將本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法官李運騰關注,黃在保釋期間干犯本案,亦可是加刑因素;辯方重申兩案時段相近,盼法庭至少不再加重刑罰,並予認罪全數的3分1扣減。【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梁國雄、柯耀林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高級檢控官陳穎琛
案件編號:HCCC69/2022、HCCC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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