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8日審訊。被指控在案中是組織者角色、擬認罪的區諾軒,今第3日作供。他作供時確認,曾收過蔡澤鴻在WhatsApp群組發出的九龍東協調會議摘要文件,但當他被法官李運騰指出是群組成員,電話內理應會有該附件時,區回應稱「我有剷機的習慣,文件在被捕之後就冇咗」。至於該附件何時被刪除,區稱「我幾乎每個月都有剷機習慣,只能確定我有收過同睇過(該文件)」。【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區諾軒昨日的證供提及,九龍東第2次協調會議上曾決定不舉辦「初選」,其後因有地區人士提議,希望九龍東可重新討論舉辦初選,遂召開第3次協調會議。控方今續展示一份從趙家賢電話取得、列出九龍東協調會議用作聯絡的WhatsApp群組信息。區諾軒確認,在九龍東第3次協調會議前,群組中曾有人表示,有黃大仙區議員建議應考慮辦初選,其後一位名稱顯示為「K」的人回覆指他也曾作此建議並「歡迎再傾」關於初選及「Plan B」爭議。
該群組信息又顯示戴耀廷4月18日表示九龍西、香港島及新界東已同意有初選,新界西及超區(區議會(第二)界別)月底會開會,並歡迎九龍東有進一步討論。其後黃之鋒亦有回覆,「我都支持初選,希望可以促成初選機制順利進行,唔好五區獨欠九東」。區諾軒確認群組中曾有相關對話。區稱,九龍東第3次協調會議決定重新舉辦公民投票,而九龍東目標是5席中贏3席,但可派出5張名單,換言之,初選勝出者可以有5名;會上亦有討論初選宣傳策略,區亦有報告選舉論壇的進度。
官問「信息被你刪除,因為你,我們沒有該文件?」 區答「是」
控方指,第3次會議後,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曾在九龍東協調會議用來聯絡的WhatsApp群組,發出一份會議摘要「35+九東final.docx」,蔡稱是會議後初步協調的結果,區諾軒同意曾閱讀該文件。此時法官李運騰問控方會否展示該份文件,控方表示沒有該文件,問區是否記得該文件內容。區稱,雖沒辦法記得文件的全部內容,但可確認「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句子是有加入到該份文件,而該份文件是九龍東3次協調會議累積的討論結果。
控方其後再引述WhatsApp群組的對話,顯示蔡澤鴻稱之前發出的文件有手民之誤,遺漏了一個段落,並發出「35+ Kowloon East final(2).docx」的文件。區同意稱有收過該檔案,但不記得是漏了哪一段。
法官李運騰遂指出,區諾軒是Whatsapp群組成員,電話內理應會有該附件,區回應稱「我有剷機的習慣,文件在被捕之後就冇咗」。李官再問,即「so the original message was deleted by you, and because of you, we do not have the document now?(是否原本的信息已被你刪除,而因為你,我們現在沒有該份文件?)」區諾軒答「是」。法官陳仲衡再問區是何時刪除該文件,區表示,「我幾乎每個月都有剷機習慣,只能確定我有收過同睇過(該文件)」。
辯方多次投訴控方提引導性問題 官向控方作相關指示
控方再問,「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句子,是否在該文件中,區稱「應該存在」。此時辯方大律師Trevor Beel投訴控方的問題具引導性,法官李運騰即指「I share your concern(我也有同感)」,並稱在等候辯方提出此事,引來庭上笑聲。惟其後控方仍再多次以引導問題發問,被辯方投訴,法官陳慶偉及李運騰亦先後指示控方,不要問引導性問題。
至於九龍東舉行的第4及第5次協調會議,區諾軒指兩次會議分別在2020年4月及6月舉行,但他沒有出席,因當時九龍東已決定以公民投票方式辦初選,他遂專心處理其他事項。【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尹兆堅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