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75日審訊。被告之一的彭卓棋續作供,今午開始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問彭卓棋,是否關心「五大訴求」能否達至。彭指他「有關注」,又指「如果可以達成就可以達成」,但最緊要是他能做立法會議員提出他政綱的倡議。法官李運騰問「『五大訴求』對你來說是否只是一個政治修辭,一些能幫助你入立法會的東西?」彭卓棋回應指「好多人有關注,我都有關注」,其後稱「部分係」。法官陳仲衡問彭,是否想民主派贏得35+議席;彭答道:「我想我可以攞到議席⋯⋯我冇特別去理會民主派係咪攞到35+議席⋯⋯我只關注自己攞唔攞到議席。」
彭卓棋另指,他有一張沒有印製的宣傳單張草稿,當中有關「攬炒十部曲」的內容是由一名叫「小白」的人自行加上去。法官陳慶偉指,「小白做得非常好呀⋯⋯令你看似非常非常『黃』,超級『黃』」」。彭稱,他當時給小白的指令,是設計一張介紹他的單張。陳官再指「單張的目的是要贏得一個議席」;彭則指當時是希望要一張自我簡介單張,先讓人認識他。【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鄭達鴻及梁國雄的大律師陳曉妍盤問彭卓棋,問彭早前的證供指,他不記得港島區協調會議上的每一個議題,但彭又稱會議上從沒有討論要就「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簽協議,問彭會否有可能是不記得有討論過要簽協議。彭今表示,是他印象中沒有。
陳曉妍另問彭卓棋,是否也曾收到區諾軒寫給他的信,一度被法官質疑該問題從沒有在區諾軒作供時指出,陳曉妍則回應稱,因早前鄭達鴻曾表示收過區諾軒的信,被問到他與區是否很親近,因此想顯示區諾軒不只寫信予鄭達鴻。法官其後批准問題,彭卓棋同意在本案被捕後,曾收過區諾軒寫的信。
其他辯方大律師均表示沒有需要盤問彭卓棋;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開始盤問彭卓棋。周首先提到,在港島區首次協調會議前,彭卓棋在李永財議員辦事處與戴耀廷和區諾軒的會面,問彭當時戴耀廷有否提及初選的目的。彭指,戴當時曾稱舉行初選可以令民主派的選票不會浪費,達至立會過半。法官陳仲衡續問,是否想民主派贏得35+議席。彭卓棋答:「我想我可以攞到議席⋯⋯我冇特別去理會民主派係咪攞到35+議席⋯⋯我只關注自己攞唔攞到議席。」
認「五大訴求」部分係政治修辭 幫助入立法會
周天行又問彭卓棋,是否關心「五大訴求」能否達至。彭指他「有關注」,又說「如果可以達成就可以達成」,但最緊要是他能做立法會議員提出他政綱的倡議。法官李運騰問:「『五大訴求』對你來說是否只是一個政治修辭,一些能幫助你入立法會的東西?」彭卓棋回應「好多人有關注,我都有關注」,被法官指沒有回答問題後,彭才稱「部分係」。
在控方盤問下,彭卓棋又表示,自己沒有看過戴耀廷或區諾軒關於初選的文章或Facebook帖文。法官李運騰問彭,在2020年3月首次與戴耀廷見面前,對他來說戴耀廷是一個陌生人,當戴走來說要辦初選,問彭是否會想知道多一點關於戴的政見、是否可信等,或會在Google搜尋一下戴?彭指,知道戴是港大教授及屬民主派,「唔會係騙局或者呃人囉」。
當被問到港島區的首次協調會議的情況,彭卓棋指戴耀廷曾在會議上稱,否決權「可用可唔用,視乎政府做得好唔好」以及「覺得做得好,你咪唔駛用囉」。法官李運騰問彭,每個人對好的定義都不同,問戴耀廷當時有否提及甚麼是「好」。彭指,戴無解釋甚麼是「好」,他亦沒有問,「因為好同唔好,我心中有個答案」,又指每個立法會議員運用他們的權力都一定原因,而如果有人想否決預算案,而他認為預算案是好的,他會盡力說服他人不要否決,但如果不成功也沒辦法。
單張草稿有「攬炒十部曲」 官稱做得非常好令彭看似超級「黃」
控方其後又就彭卓棋一張宣傳單張的草稿提問,昨日彭的證供提及,該草稿最終沒有印製,那是由一名叫「小白」的人設計。法官李運騰問,封面的內容以及後頁有關「攬炒十部曲」是否均是小白自行加上去,彭稱是。法官陳慶偉則指,「小白做得非常好呀⋯⋯令你看似非常非常『黃』,超級『黃』」,但彭指,他當時給小白的指令,是設計一張介紹他的單張。陳官續表示,「單張的目的是要贏得一個議席」;彭則指當時是希望要一張自我簡介單張,先讓人認識他。陳官又指,小白看似非常有知識,因為他有提及「攬炒十部曲」是摘自2020年4月的《蘋果日報》。
周天行其後提到彭界定自己為「抗爭派」,法官李運騰聞言則問,彭界定自己為「抗爭派」是誠實還是修辭的說法?彭稱,「既修辭亦有形容,抗爭係據理力爭」。此時法官陳仲衡指,「那政府也可以形容自己是『抗爭派』」。彭回應稱,「我只能話我據理力爭,所以話自己係抗爭派」,但不同的是,權在政府,彭本人與團隊想爭取的事項,是需要政府賦權予他們才能做。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