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72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鄭達鴻今續接受控方盤問。鄭早前供稱,公民黨在國安法實施後、7月初曾修改政綱,但未曾向外公布;法官李運騰今問鄭,為何會覺得公眾在初選之前,不用知道公民黨已改變了立場?鄭回應稱,相信是一個「公關考慮」,亦是一個「勝算」的考慮,同意是為增加取得立法會選舉「入場券」的機會,又指公民黨怕在初選前「畀人見到縮得咁勁」,會影響在初選的勝算,故在初選投票日前,都沒有一個明顯改變立場的說法。
控方另問到,鄭何時首次知悉李予信會參加初選。鄭透露,據楊岳橋跟他所述,李予信於2020年6月12日在街頭一個活動「被邀請入警署」,其後黨內才討論是否找李出選區議會(第二)界別;而由李出選區議會(第二)界別的原因,是因擔心公民黨在街頭的「貢獻」不足,公民黨想在被人攻擊時「可以有呢樣嘢講出嚟」。李官就問,「所以如果有人被邀請到警署,就可以令公民黨有嘢可以講,所以他最好就被捕?」鄭達鴻回答「係」。【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今續盤問鄭達鴻,就鄭早前指其Facebook專頁一則於2020年6月23日發布、提及「會透過否決唔同方案,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令特首不台,從而去爭取五大訴求」」的帖文,他曾供稱是由其助理發布,並在自己被捕後才首次看到。控方今透露該帖文有9則留言,指鄭達鴻當時因為會想知道潛在選民的反應,故應會留意留言內容,而控方庭上沒有提及該9則留言內容。
指選舉期間有很多工作 直言「職責唔係淨係睇facebook post」
鄭達鴻回應,一般來說自己會是想知留言內容,但在選舉期間,每日有至少3個或以上帖文,所以不會每則留言都有留意。控方再指,看一則留言只需花2至3秒時間,而閱讀留言可協助鄭準備選民提問,再問鄭是否曾看過該帖文?鄭再次表示當時沒有看過。
不過,鄭承認自己當時曾閱讀港島區其他參選人的Facebook帖文,但由於選舉期間有很多工作,包括每日至少要出席3個街站,每次歷時3小時,加上區議會工作及其他選舉活動籌備,直言「我嘅職責唔係淨係睇facebook post」。
參與初選投票選民「最黃或偏黃」 考慮「勝算」不公布已修改政綱
就鄭達鴻早前曾透露,公民黨在國安法實施後、於7月初時,曾修改政綱,但未曾向外公布,並預期在正式選舉才會採用。法官李運騰今問鄭,為何會覺得公眾在初選前不用知道公民黨已改變了立場?鄭回應表示,公民黨沒向他透露原因,但他相信是出於「公關考慮」,並指公民黨很擔心在國安法實施後,予人印象「縮得好勁」;李官續追問,如立場是有任何退縮,不是更應讓選民在投票前知悉?鄭再表示有關決定是一個「勝算」的考慮,因參與初選投票的人士非全部選民,而是一群「最黃或偏黃」選民,且因傳統票站較少,故上年紀的傳統民主派選民未必會參與初選投票。
李官回應指,公民黨不讓公眾發現他們在國安法實施後改變立場,是為增加取得立法會選舉「入場券」的機會;鄭以「事實上係」作回應,又承認在當刻,這較公眾知道所有資訊更為重要。
法官陳慶偉就問及,是否即公民黨當時仍倡議要運用否決權,只是出於公關及現實考慮、為取得「入場券」而「退縮」不再稱會用否決權,惟事實上仍想運用?鄭達鴻對此說法表示否認,指公民黨當時是打算改變政綱,但之後因怕在初選前「畀人見到縮得咁勁」,會影響初選的勝算,故在初選投票日前,都沒有一個明顯改變立場的說法。
公民黨政綱提彈劾特首 法官問鄭如何做到 鄭引《基本法》回答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就質疑,公民黨就修改政綱根本沒有定案;鄭達鴻表示不同意,透露在初選前,修改後的政綱曾在黨內的WhatsApp群組被傳閱,該群組中成員包括楊岳橋、郭榮鏗、譚文豪、梁家傑等人,當時沒人表示異議,故認為新政綱已獲通過。
法官陳慶偉就指,不論修改前或後的政綱,都有提及要彈劾及罷免林鄭月娥,詢問鄭達鴻公民黨是打算如何做到此事。鄭回應,在《基本法》第73條有提及關於議員彈劾特首的權利,又指公民黨認為政府應為2019年社會運動問責,而彈劾行政長官曾出現在過往政鋼,故認為沒有問題,續指動用第73條彈劾特首時,必然會牽涉立法會成立獨立委員會去查證事件,然後在得到報告後需交由中央作出決定。
翻查資料,《基本法》第73條提及立法會可行使的職權,第9點提及「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4分之1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3分之2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指李予信曾表達想專注地區工作 之後助選頻率減少
控方之後就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一事提問,問鄭當公民黨討論是否簽署〈墨〉時,李予信是否有參與討論?鄭回應稱不確定。法官陳仲衡就問鄭,李予信是何時起不再排在鄭的名單第2位?鄭達鴻指,因為在2020年5月中時曾與李予信有爭執,當時他與對方不斷密集落區派傳單,但李表示不想做「咁機械嘅工作」,想專注做地區工作,此後李予信協助他的頻率便減少。
控方之後問到鄭是何時首次知悉李予信會參加初選;鄭指根據時任黨魁楊岳橋跟他所述,李予信在2020年6月12日在街頭一個活動「被邀請入警署」,其後黨內才討論是否找李出選區議會(第二)界別,而自己是在李予信被徵召出選後,才知道對方會參加初選。被問到由李予信出選的原因,鄭引述楊岳橋當時表示,因為公民黨在街頭的「論述」不足,即擔心公民黨在街頭的「貢獻」不足。法官李運騰之後再作出連串追問:
法官李運騰:意思是否即公民黨在街頭抗爭的參與度不夠深?
鄭達鴻:可以咁講。
法官李運騰:所以公民黨想找一個表面上看來是街頭戰士(street fighter)的人, 在街頭上抗爭?
鄭達鴻:不是,只係佢哋(公民黨)想被人攻擊嘅時候,可以有呢樣嘢講出嚟。
法官李運騰:講公民黨有參與街頭示威?
鄭達鴻:唔係參與抗爭,係有喺前線監察
法官李運騰:所以如果有人被邀請到警署,就可以令公民黨有嘢可以講,所以他最好就被捕?
鄭達鴻:係
法官指鄭早定意做黨內反叛者 鄭稱要先成為議員才有議價能力
鄭達鴻又指,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時,公民黨刻意用「公民黨」名義簽署,用意是保留彈性。法官李運騰就指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帖文上,有鄭達鴻於2020年3月25日出席公民黨記者會的照片,如「講一套、做一套」會影響鄭的誠信,問這樣如何在公眾眼中「保持彈性」?鄭回應指有3個可能,其一是他當選後,可申請豁免跟黨立場投票;另外他可退黨或公民黨解散,但同意當時只想到申請豁免,不跟從黨立場投票。
法官陳慶偉又指,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的帖文獲逾6萬個讚好,顯示很多人支持,不明白鄭達鴻既然想成為立法會議員,為何要持不同意見,又指鄭從一開始初選已有自己的議程,確定要做公民黨中的「black sheep(反叛者)」;鄭回應稱:「我會認為如果我要作出任何改變,都必先成為立法會議員,咁我先會有議價能力。」此時萬德豪就問:「你是否在說你會勒索(blackmail)公民黨?」但提問立即被法官陳慶偉打斷和拒絕該問題。陳官就續問鄭:「你會否曾想過要轉黨,例如街工?」鄭稱自己當刻在公民黨的位置是最有勝算。
控方指公民黨鼓勵鄭「read」一個法律博士學位惟鄭否認
鄭另供稱,譚文豪在簽署九龍東的共同綱領後,曾把該選區的「共同綱領」發到公民黨的WhatsApp群組中,而他才得悉公民黨內,沒有就各個地方選區的協調會議內容作討論。
鄭達鴻另在萬德豪的盤問下同意,自己自2014年至2020年間都是公民黨的執委,公民黨給了自己很多機會;萬之後再指,公民黨亦有鼓勵鄭達鴻去「read(閱讀)」一個法律博士學位。鄭就回應,是在自己自行報讀法律博士課程及法學專業證書後,公民黨才知悉他有關決定,另指自己對公民黨既有感激,但亦有不開心的地方。
聆訊下周一(26日)再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