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69天審訊|鄭達鴻供稱 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修改選舉單張及政綱 「力抗國安法」改為 「力抗教育學界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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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69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鄭達鴻今續出庭作供。鄭達鴻供稱,他的宣傳單張因為國安法而曾作更改,當中「力抗國安法」改為 「力抗教育學界染紅」;「全面連結國際戰線」改為「把香港現況訴諸國際」,並刪走「參與跟外國政府的溝通」。鄭又指,公民黨秘書處於2020年7月3日發電郵予民主動力,更改公民黨參選人資料表格內容,將政綱部分抽起,改為只寫上 「以言入罪 無字政綱 」作臨時政綱。

指,其後楊岳橋及郭榮鏗有就新政綱作討論,得出新的9點政綱,其中將原本政綱的「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改為「爭取立法會主導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即不再綑綁要否決預算案,但由於公民黨參選人已經被人DQ(取消參選資格)及選舉延後,這新的9點政綱實際上沒有在公眾眼前出現過。【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公民黨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改立場 官質疑為何沒有告知公眾

上午的審訊提及公民黨在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當晚開會,並就否決財政預算案的立場有所改變,不再稱要否決全部政府議案。法官李運騰問鄭達鴻,曾否將此立場改變告知公眾,鄭回答指當刻沒有立即告知公眾。李官再質疑,當時會議上有多名有經驗的大律師,但沒有人認為需告知公眾?鄭指當時無人提及。法官陳仲衡則指,鄭達鴻可用自己的Facebook通知公眾,鄭表示相信當時非適當時刻,並指他其後有更改宣傳單張及政綱。

鄭達鴻指,他的單張因為國安法而曾出現兩個版本,截至6月30日的內容與7月1日的版本不同,當中「力抗國安法」改為 「力抗教育學界染紅」;「全面連結國際戰線」改為「把香港現況訴諸國際」,其中「我會積極參與跟外國政府的溝通,將香港的景況訴諸國際外」 改為「我會積極將香港的景況訴諸國際外」,刪走「參與跟外國政府的溝通」。鄭解釋,「積極將香港的景況訴諸國際外」的意思,只是指參與立法會辦的議員外訪,以及立法會定期舉行的ICCPR(《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會議。鄭續指,該更改後的單張於7月1日傳送予印刷公司印刷。

公民黨抽起參選人政綱 改為只寫 「以言入罪 無字政綱 」

此外,鄭達鴻又指,公民黨秘書處人員於2020年7月3日發電郵予民主動力,表示想更改公民黨參選人的資料表格內容,將政綱部分抽起,改為只寫上 「以言入罪 無字政綱 」。鄭稱,這是政治語言,「講緊國安法生效後唔講得,但個法例未必好清晰」。鄭續指,該份交予民主動力的政綱,預期會在初選票站內貼出,不過民主動力在7月11日曾錯誤貼出舊版政綱,7月12日或之前已改正。

鄭達鴻稱,7月3日是民主動力更改政綱的限期,因此當時黨內的討論是用此8個字作臨時政綱,日後正式選舉使用的政綱容後再討論。鄭指,在初選後,楊岳橋及郭榮鏗有就新政綱作討論,得出新的9點政綱,其中將原本政綱的「以關鍵否決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改為「爭取立法會主導權促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即不再綑綁要否決預算案。鄭稱,他同意這新的9點政綱,使會否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有更多彈性,但公民黨參選人已經被人DQ(取消參選資格)及選舉延後,這新的9點政綱實際上沒有在公眾眼前出現過。

法官李運騰問到,如果認為先前的政綱違法,為何公民黨不立即公開告知公眾立場改變。鄭達鴻指,當時以為到正式選舉時仍有很多機會,而公民黨亦一直相信,以否決權去爭取「五大訴求」是合法。鄭又指,公民黨前成員、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沒有表達過用否決權或者參加初選有犯法。

法官問公民黨更改政綱 是否為了避免遭DQ

法官陳慶偉問到,公民黨更改政綱是否為了避免遭DQ,又問與「以言入罪」是否有關係。鄭達鴻回應指不是為避免DQ,亦與「以言入罪」沒有特別關係,而是想合乎國安法的要求。陳官再追問,當時公民黨所說的「以言入罪」,是在想哪一條法例的罪。鄭達鴻則回應指,當時7月1日至3日有很多黃店或小商戶,擔心張貼的標語會被人指觸犯國安法,他有曾經幫忙「摵咗啲單張」。

鄭又稱,他認為初選後更改政綱沒有問題,因為隨着時間,政綱要符合當時情況。法官陳慶偉指,「你是否稱你經常『搬龍門』(shifting the goalposts)」。鄭表示不認為自己立場有「轉嚟轉去」,因為一個新的法例有很多變數,所以如此處理;又指他的支持者「會睇個事項喺嗰個時空合唔合法,去作出個正式選舉嘅投票取向」。陳官再指,「你預期你的支持者會和你一樣『搬龍門』」,鄭指「都係要睇當時嘅條件」。

鄭達鴻將更改後新政綱付印 獲郵局審批成功寄出

鄭達鴻又表示,雖然7月初公民黨仍在擬定新政綱,但他仍有將傳單拿去印刷, 原因是更改了「力抗國安法」及「全面連結國際戰線」後,他認為單張合法;楊岳橋及郭榮鏗亦有檢閱過單張,認為沒有問題;而單張於7月6日獲郵局審批成功可以寄出。

鄭達鴻指,郵局會審核郵件是否符合法律,法官李運騰聞言問鄭,公民黨有多名有經驗的律師,但你預期郵差可以就郵件是否合法作決定?鄭稱,公民黨的大律師楊岳橋和郭榮鏗已審核過單張符合法例,而為何他會認為郵局會審核合法性,是因為郵寄的條款寫明不允許不合法的郵件發出,而且過去選舉時寄的選舉郵件或者一些工作報告,郵局都會去審核,或者交予相關部門審核。鄭再舉例指,2016年港島區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羅冠聰有關自決的主張,其郵件因未能通過郵局審核,而未能成功寄出。

女記者庭上嘴嚼東西 遭法官警告後道歉

另外,法官李運騰在下午審訊期間,突然指出,記者席首排一名女記者的口中在嘴嚼一些東西,問該女記者屬哪一間機構,該女記者表示屬「Cable TV」,李官再問嚴厲問到「你會否覺得欠法庭一個道歉?」該女記者其後稱「I am sorry」。李官其後瞪着該女記者再問:「你口中是否仍有該東西,你現在想怎樣做?」女記者再表示欲取紙巾吐掉,李官指「你最好這樣做,否則我會控告你藐視法庭」。

聆訊明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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