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68天審訊|鄭達鴻自辯 反對公民黨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 指公民黨是民主派比較大政黨 「唔應該話簽就簽,黨格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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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68日審訊。被告之一的鄭達鴻今續出庭作供。鄭指,在港島區協調會議上,戴耀廷曾提及否決預算案,「提出咗積極運用基本法嘅概念,即係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到時睇實際情況」,而其後的協調會議都沒有再提及過。鄭指,港島區所達成的共識,包括6項:舉辦初選、舉辦初選論壇、「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目標議席4席、靈童制及選民只投1票。鄭續指,港島區曾經討論過,是否要就「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簽協議,但最終沒有定案;至於控方所指出的「協調機制協議(初稿)」以及「協調機制協議」的最終版文件,他從來沒有收過。

就着公民黨有份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鄭達鴻指,最初議員助理及資深黨工均認為「快快趣簽咗,個矛頭就會指向第二個冇簽嘅政黨」,是選舉期間的公關舉動,但他當時表示反對,認為坊間這些聯署,如果公民黨是民主派其中一個比較大的政黨,「就唔應該話簽就簽,(否則)黨格何在」。【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代表鄭達鴻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續主問,鄭達鴻供稱,他只曾2次與戴耀廷私下對話,分別是2020年3月中時,戴問他是否會代表公民黨出選港島區,以及2020年6月時,戴問他港島區區議員有哪些票站可提供;兩次的查詢,鄭表示他均通知了公民黨總部作回覆。

鄭達鴻指港島區目標6席中取4席 幾乎不可能

鄭達鴻指,他曾在初選投票日前,出席港島區3至4次的協調會議,初選後亦有出席過1次,而首兩次協調會議,公民黨均有派副主席賴仁彪陪同他出席。鄭稱,港島區目標是6席中取4席,但其實幾乎不可能,因為2019年區議會大勝是來自單議席單票制制度,但2020年立法會選舉是比例代表制,如果要去取4席,「必須要用一個接近完美嘅分票機制,而民主派從來冇一個咁科學嘅機制處理到」,而且民主派得票人數雖有增加,但建制派得票人數同時都有增加。

鄭達鴻表示,他沒有在會議上提出取4席不可能的想法,因為「佢哋要有一個目標」,由於3席是民主派現有議席數目,必然會想更進一步。他稱,他在首次協議會議上亦支持初選選民可投4票,因為他是新人、知名度不高,如果選民每人只投一票,他未必會是港島選民的首選,但如果投4票,他則有信心在4票之中。鄭又表示,會議上曾傳閱一頁題為「35+計劃」的文件,戴耀廷亦曾提及否決預算案,「提出咗積極運用基本法嘅概念,即係可以否決,可以唔否決,到時睇實際情況」,而當時只有司馬文回應,表示反對任何關於用否決財案約束任何候選人的做法。

鄭稱,其後的協調會議都沒有再提及過否決預算案的事宜,而港島區在協調會議所達成的共識,包括6項:舉辦初選、舉辦初選論壇、「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目標議席4席、靈童制及選民只投1票。鄭續指,港島區曾經討論過,是否要就「贏咗先有得選,輸咗冇得選」簽協議,但最終沒有定案;至於控方所指出的「協調機制協議(初稿)」以及「協調機制協議」的最終版文件,他從來沒有收過。他又指出最終版文件列出的第4點,是寫「全票制」即投4票,與共識不同 ,對他是有利,他如果見到會至少向主辦方詢問。

以公民黨名義簽〈墨落無悔〉 鄭達鴻指「保留一啲彈性」

就着公民黨有份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鄭達鴻指,議員助理及一些資深嘅黨工在2020年6月10日發覺網絡上廣傳〈墨落無悔〉聲明書,同時亦有人留言問公民黨為何沒有簽署,便在一個黨內籌備選舉的WhatsApp群組討論,該群組成員包括所有公民黨的初選參選人。鄭指,最初議員助理及資深黨工的意見,均認為「快快趣簽咗,個矛頭就會指向第二個冇簽嘅政黨」,是選舉期間的公關舉動。

鄭稱,他當時表示反對,認為坊間這些聯署,如果公民黨是民主派其中一個比較大的政黨,「就唔應該話簽就簽,(否則)黨格何在」;而群組中討論期間,他亦有提醒公民黨的目標受眾,一班「理性溫和中產」,認為公民黨不應該簽該聲明,但其意見不獲接受。鄭又指,楊岳橋及譚文豪一開始都反對簽署,因為怕會開了一個無窮無盡的先例。

潘熙問到,為何是以「公民黨」名義,而非用公民黨成員個人名義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鄭達鴻指,當時不同人都有不同意見,去到最後決定用公民黨的名義簽署,是刻意與其他簽署者不同,「保留一啲彈性」。法官李運騰問鄭,會否有保留該些對話紀錄,鄭稱其電話已被警方檢取;法官陳仲衡則問鄭有否刪除了該些紀錄,鄭指可能有刪除,因為初選完結之後 ,該群組再無作用,「所以就叫我哋 delete」。

在網台節目上 曾稱「35+計劃」共同目標是「憾動政權」

就着在2020年6月在網上電台D100的節目「風波裡的茶杯」上,鄭達鴻曾稱「35+計劃」的共同目標,就是要「憾動政權」,鄭今在庭上指,他當時是採用主持吳志森的說法,意思是在議會取得過半議席後,就可以改變立法會的政治版圖,立法機關就不會再被當作橡皮圖章,「可以去番一個check and balance嘅狀態」。

就着在2020年6月19日,在公民黨參選人造勢的街站回答記者提問時,鄭達鴻提及「我哋民主派必定要團結去力爭35+,係可以喺嚟緊嘅立法會度呢,係可以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呀,同埋係可以為香港人呢爭取落實五大訴求」。鄭達鴻今在庭上指,當時造勢大會前,楊岳橋曾跟他說,要他負責回答記者問題,要求他要帶出黨的立場,所以即使問題非直接問相關議題,他都會扯到「否決財政預算案」及「爭取五大訴求」。

就着鄭達鴻2020年6月23日在其Facebook專頁帖文中,提及「我哋會透過否決唔同方案,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令特首不台,從而去爭取五大訴求」,鄭達鴻今在庭上指是其助理根據公民黨3月25日記者會的立場撰寫,他至被捕後才留意到有該帖文。

聆訊下周一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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