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6天審訊|區諾軒供稱2020年1月底「由一個飯局開始」 首次跟戴耀廷談「初選」 與會另3人是李永達、李卓人和黃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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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6日審訊。被指控在案中是組織者角色、擬認罪的區諾軒,下午出庭作供。區供稱,涉案事件是2020年1月底「由一個飯局開始」,當日出席者包括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及他本人,社民連的黃浩銘則遲到;而該飯局是他第一次與戴耀廷講及初選的問題。區又指,他當時都同意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能建立一個協調機制及取過半議席,會是一個大進步,並在飯局上答應了與戴耀廷合作,籌劃「初選」。他解釋答應的原因,是因他當時準備到日本留學,之前有大半年時間在港,「我有時間貢獻我視之為民主運動的工作」。【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區諾軒今手捧一大疊文件從法庭一處側門步出,向公眾席點了一下頭,有3名懲教人員在其前後押解,在區作供期間,3名懲教人員坐在其後方。區其後應法官要求,將包括其證人供詞的文件放下,由於作供期間沒有法庭批准不得翻看,有關文件現交由懲教人員保管。

2019年12月留意到戴耀廷發表「立會過半」文章

區諾軒今作供時,確認早前已就此案認罪,並於今年1月初錄取了證人供詞。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負責主問。區供稱,2019年12月時留意到戴耀廷在《蘋果日報》發表「立會過半」的文章(〈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但涉案事件則是2020年1月底「由一個飯局開始」。

區指,他當時剛完成立法會議員的公職,打算去日本留學,其間有一段時間空檔,而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民主黨李永達和工黨李卓人當時擔心民主派在立法會選舉,可以如何得到最大勝算,加上留意到戴耀廷發表「立會過半」文章,因而有該飯局出現。區憶述,當日飯局的出席者包括戴耀廷、李永達、李卓人及他本人,社民連的黃浩銘則遲到。區指,飯局的重要性是在於這是他第一次在有關事件上與戴耀廷講及初選的問題。

戴耀廷飯局上提出 要想如何爭取「五大訴求」

區指,在飯局上,戴耀廷講出立會過半的願景,提出有3點值得大家留意,包括第一、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因此應思考如何再下一城,在立法會贏取更多議席;第二、當時反修例運動主要內容是「五大訴求」,因此要想如何爭取「五大訴求」;第三、思考設立公民參與機制,看看民主派贏得區議會的議席後,有沒有辦法可以加以運用,結合「黃營媒體」及公民社會團體的參與,建立一個「平台」出來。

區供稱,戴在飯局上提及,如果泛民主派要在立法會贏更多議席,是需要一個協調機制,因為立法會地方直選是奉行比例代表制,過往泛民主派選舉結果通常有一種規律,就是雖獲得比建制派多的選票,但卻一些選區得不到相應比例的議席,而原因是泛民主派有太多名單參選,導致浪費了一些選票。區續指,建制派自2008年起已經有相關協調機制,但泛民主派至2020年,都未能很成功地建立這套機制。

區指,在飯局中主要是討論如何建立協調機制,可否讓傳統泛民、激進派、本土派等「黃色陣營」類別的政治勢力,若派員參選立法會,可以互相協調、善用選票,按比例地當選。區續指, 戴當時「比較堅持用公民投票形式去舉辦初選機制」,但當時公民投票形式並非唯一一個建議,因對其他與會者來說,舉辦公民投票比較消耗人力物力,因此有考慮例如用一個選前民調以調查候選人的支持度,以讓公眾參考的方法。  

飯局後公布立法會五區「66443」議席概念

區稱,當時有一個框架,但未有2020年7月「初選」般具體,只是方向上提出在不同地方直選選區,透過公民投票去選出選民會支持的泛民代表,繼而可以排名出選的優先次序。區指,當日討論的協調機制,主要圍繞地方直選選區及區議會(第二)界別,希望可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包括在新界東及新界西分別9席取6席、香港島及九龍西分別6席中取4席、九龍東及5席取3席,而新界東及新界西兩選區「如果諗積極啲」,可能可取7席;另外區議會(第二)界別5席取3席 。

控方問及,上述數字是否稱之為「66443」,區同意,並指是在2020年3月尾的記者會,才公布「66443」概念,而「35+初選」的內容亦是基於此算法所得來。

在法官李運騰詢問下,區稱上述「66443」的數字,首次提出是在戴耀廷撰寫的一篇文章,而公布「66443」的概念是在該飯局之後,又指「我會定性 (66443)為一啲初步提議,戴耀廷有作出相關嘅推想」,區又協助翻譯稱「推想」可譯「imagination」。法官李運騰逐提醒區,應說出當時戴耀廷實際有說的話,而不是說一些認為戴腦海裏的想法。區補充指,戴當時有跟他說「66443」這些數字。

區諾軒留學前大半年在港 「有時間貢獻民主運動」

區諾軒指,他當時都同意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能建立一個協調機制及取過半議席,會是一個大進步,並在飯局上答應了與戴耀廷合作,籌劃「初選」。他又解釋答應的原因,是因他當時準備到日本留學,之前有大半年時間在港,「我有時間貢獻我視之為民主運動的工作」。

區又指,戴耀廷稱要回應反修例運動,爭取「五大訴求」,以及如果立法會能取逾半議席,將會是「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即意味住民主派對政府有更多議價能力、有空間回應「五大訴求」中的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為警暴問責、及可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行使否決權否決政府議案。

被問到行使否決權否決甚麼的時候,區指當時只稱否決議案,沒有特別指定是否決財政預算案,又指當時戴耀廷是就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提出一個可能性」,但由於飯局在席的人都是資深政客,這些概念是「耳熟能詳」,因此當時沒有特別為意戴所講行使否決權的含意,又指包括他在內的與會者,都沒有特別回應這方面的說法。

在區諾軒作供期間,於延伸庭觀看視像直播審訊的馮達𠗕、梁晃維及黃之鋒不時搖頭及竊笑。【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尹兆堅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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