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58日審訊。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5名警員以作盤問,其中4人隸屬警務處國安處,另一為拘捕何桂藍的反黑組警員。根據早前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警方以「提交物料令」要求3間媒體提交與「35+初選」相關的資料,負責從《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接收資料的警員今均表示對「提交物料令」內容並不知情。
控方表示已經完成傳召所有控方證人,接近完成控方案情,在法庭裁定是否表證成立前,會先處理有關「共謀者原則」的相關法律爭議,以及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反對匿名證人X所攝錄的片段和錄音呈堂的爭議,控辯雙方會在下周存檔相關書面陳詞及回覆,5月29日再開庭作口頭陳詞。【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兩國安警按令收《立場》《蘋果》提交資料 惟不清楚「提交物料令」詳情
控方今傳召5名警員,其中4人同於2020年7月調任警務處國安處,其中第8名證人、警員黎啟東供稱,他於2011年加入警隊,2021年2月10日收到指示到灣仔警察總部,從《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手上接收有關民主動力廣告的文件,當中包括一些WhatsApp記錄、電郵記錄、單據等等,簽收文件後他遂要求鍾錄一份提供文件的口供,惟遭拒絕。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問黎,該些文件是否因「提交物料令」而取得,黎同意,但表示他沒有看過「提交物料令」的文本,亦不知道該命令是何時送遞予《立場新聞》。Beel指出,「提交物料令」列明需在7天內送遞予《立場新聞》,而要求提交由6月9日起的物料,黎一概表示不清楚相關事宜。
控方第9名證人、警長梁樂文供稱,他於2006年加入警隊,負責將何桂藍與「35+初選」相關的Facebook帖文截圖。他指,因為見到有關Facebook帳號有「藍tick」,故相信是何桂藍使用的帳號。另外,控方第10名證人、警員梁晉榮,表示於2010年加入警隊,調任警務處國安處後,負責搜集及保存戴耀廷在《蘋果日報》及《明報》刊登的文章,搜尋範圍為2019年中旬至2020年「35+初選」舉行時,但上級沒有特定要他搜尋哪些文章。
控方第11名證人、警長王錫輝供稱於2010年加入警隊,他表示於2021年2月25日在灣仔警署,接收壹傳媒及《蘋果日報》依「提交物料令」由律師樓職員代表交出的一隻DVD,內有約200頁涉及「35+初選」的文件,但他對文件的詳情及「提交物料令」均不清楚。
反黑警要對何桂藍說拘捕內容 庭上認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控方第12名證人、警員黃柏烽供稱2014年加入警隊,2021年1月6日時隸屬反黑組,按指示到何桂藍家中拘捕何。黃指,出發前曾收過有關拘捕內容的文件,包括拘捕時要對何說的說話。Beel指出,該段黃在拘捕時要說的話,內容提及何桂藍涉參與「35+初選」以產生多於35名的勝選者參選立法會,最終是為了否決所有政府預算案或議案,從而迫使特首辭職,以達成戴耀廷在《蘋果日報》提倡的「攬炒十步」等,問黃當時有沒有「攬炒十步」的文章複本在身?黃表示沒有。Beel再問黃,當時是否知道自己在說甚麼,黃表示不知道,並指若何當時問他「攬炒十步」是甚麼,他會問上司,但當時何沒有如此問。
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其後表示,控方已經完成傳召所有控方證人,接近完成控方案情,在法庭裁定是否表證成立前,會先處理有關「共謀者原則」的相關法律爭議,以及Beel反對匿名證人X所攝錄的片段和錄音呈堂的爭議,控辯雙方會在下周存檔相關書面陳詞及回覆,5月29日再開庭作口頭陳詞。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稱,辯方會就「共謀者原則」的法律爭議準備一份聯合書面陳詞,另其他被告代表律師可能另外準備個別陳詞。聆訊5月29日續。【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 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