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55天審訊|匿名證人X先生供稱 出席新界西協調會議用錄音筆和攝影機「做個紀錄畀自己」作研究 國安法通過後燒成光碟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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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55日審訊。控方第4名證人、昨日獲匿名令保護的X先生作供,指在2019年底至2020年初,曾多次聽到戴耀廷在不同場合提及「35+計劃」的目的,其後獲人民力量的梁家聲邀請,出席2020年5月8日新界西的協調會議。X先生指,戴耀廷稱要透過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迫使特首下台,「咁就好有問題囉,唔係為社區做嘢囉」。

X先生供稱,他在出席會議前買了錄音筆及如手提電話般大小的攝影機,「做個紀錄返嚟,畀自己了解下」。X先生稱,自己在會議上是公開地作記錄,法官李運騰問到「是否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士都知道有錄音?」X先生回答稱「我唔知佢係咪知道,我就咁擺喺袋度」,引來被告席及公眾席的笑聲。X先生又稱,「我記得現場冇人提過唔畀錄音呢樣嘢」。

李官又一度質疑,為何X先生不用手提電話攝錄,而要分開用兩個器材錄影及錄音。X回答稱,是為了清楚記錄影像及錄音「去加深我嗰個瞭解記憶」,錄音筆會清晰很多,及用手提電話的話,如收到訊息時有機會會暫停拍攝影片。控方其後播放數段X先生所拍的錄影,鏡頭大部分時間不斷晃動,有時拍攝桌子下方、其他與會者的腳,或是拍攝天花板。【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X先生屏風後作供 稱應人力梁家聲邀出席新西協調會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負責主問X先生,他今天在屏風後作供。X先生指他在2019年底至2020年初,曾多次聽到戴耀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及「35+計劃」的目的,是要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兩度否決財政預算案,就可以癱瘓政府及迫使特首下台;戴亦有在一些泛民人士的飯局中,分享「35+計劃」的概念。

控方其後問X先生,是否有出席2020年5月8日新界西的協調會議。X先生表示在人民力量的梁家聲邀請下出席該次會議﹐指梁當時提及有興趣參選新界西,因而二人均有出席該次會議。他又指,自己不屬任何政治組織,而他約於2017至2018年間認識梁。X先生續供稱,該次會議在元朗屋苑世宙地下一個區議員辦事處舉行,桌子放在房中間,與會者圍着桌子而坐,大約有數十人出席會議。

法官問X先生是公開地還是隱蔽地作錄音錄影

X先生供稱,他在該次會議上,用錄音筆錄音及用一個「細細個嘅攝錄器材」錄影,法官李運騰聞言問「不是用手提電話?」X先生否認。

法官李運騰其後又問,X先生是公開地還是隱蔽地作錄音錄影。

法官李運騰(李官)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法官陳仲衡(陳官) X先生(X

李官:是公開地還是隱蔽地錄音錄影?

:重點應是影片中所顯示的事

李官:I would like to know, would you like to ask? (我想知道,你會否想問及?)

:是否公開地作記錄?

X:係

李官: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士都知道有錄音?

X:我唔知佢係咪知道,我就咁擺喺袋度(被告席及公眾席都有發出笑聲)

李官:你是否公開地錄音,即你沒有嘗試隱瞞以令他人不知道你在錄音?

X:我記得現場冇人提過唔畀錄音呢樣嘢

李官:有沒有任何人知道你在錄音?

X:我唔清楚

陳官:你有沒有告訴過任何人?

X:冇

李官:錄影呢?出席會議的人士都知道你當時在錄影?

X:我又唔知佢哋知唔知,我全程都攞喺手度,有擺喺枱,都有周圍影

陳官:攝影機是甚麼大小?

X:同部電話差唔多

X先生:會前聽過戴耀廷「想搞『35+』就想推翻政府」

法官李運騰其後一度問控方羅天瑋,會否問X先生錄音錄影的原因,並指辯方肯定會問。羅天瑋其後問X先生其錄音錄影的原因,X先生回答稱,在會議當日前,戴耀廷已有提過「想搞『35+』就想推翻政府啦」,其後梁家聲邀請他出席新界西該次會議,「咁我覺得如果直情係討論呢個『35+』嘅會,咁係咪有機會可以做個記錄,所以我就去買咗啲攝錄器材,做個記錄返嚟,畀自己了解下」。控方又問到X先生,認為「35+計劃」的目的,哪一部份令他有關注,X先生回答稱,戴耀廷曾稱要透過控制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迫使特首下台,「咁就好有問題囉,唔係為社區做嘢囉」。

X先生稱將11段錄影及2段錄音燒光碟寄警方

X先生又表示,他攝錄是想「自己攞嚟研究」,而非打算給予警方,而是在國安法成立後、2020年9至10月左右才決定要將該些錄音錄影,匿名地寄予警方。控方問X先生,為何要匿名,X先生稱他當時是想協助警方調查,不想自己「曝光」及「麻煩」。X先生又稱,當時是將11段錄影及2段錄音燒到光碟,並寄予警方。

法官李運騰問X先生,「為何不用一個裝置錄音及錄影,而要分開用不同裝置錄影和錄音?用手提電話拍攝影片不是更方便嗎?」X先生稱,用手提電話的話,如收到訊息時有機會會暫停拍攝影片,以及「唔想有呢啲敏感嘅資訊擺喺我手機」。李官續問,「所以這是一個刻意及故意的決定去選擇用不同裝置攝錄,你是深思熟慮後才如此決定?」X回答稱,當時他買兩樣器材,就是為了清楚記錄影像及錄音「去加深我嗰個了解記憶」。李官一度再質疑無需分開兩個器材,X先生稱有時錄影的聲音會不清晰,錄音筆會清晰很多。

鏡頭大部分時間晃動拍到桌下、與會者的腳或天花板

控方其後播放數段X先生所拍的錄影,片段拍攝到戴耀廷說話,戴的身旁是時任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鏡頭大部分時間不斷晃動,有時拍攝桌子下方、其他與會者的腳,或是拍攝天花板。片段拍攝到戴耀廷提及有關共同綱領,稱會用新界東版本的字眼「會運用基本法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是剔除「積極」二字,如果大家認同此方案「就可以proceed落去傾啲細緻嘅嘢」。控方其後完成主問。

另外,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表示,施今早新冠肺炎快測呈陽性,今晚會去求診,現時身體情況可繼續出席審訊。法官陳慶偉其後決定,將施移至1號延伸法庭。【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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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等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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