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53天審訊|鍾錦麟供稱曾與戴耀廷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 引述戴稱:「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咁就唔會有問題喇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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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53日審訊。控方第3名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續作供。鍾稱,新界東2020年4月14日的首次協調會議結束後,他曾拉戴耀廷到一旁,對戴稱「如果我哋會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好可能會導致所有人被DQ,可唔可以唔好要求大家否決財政預算案?」鍾引述戴當時的回應,稱「我唔會要求大家無差別否決,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我講明基本法權力,咁就唔會有問題喇啩?」

鍾錦麟又指,沒有印象當日會議上有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議題,當時拉戴耀廷到一旁談此事的原因,是因他看到在很多不同媒體有一些親政府或親中央政府的人士指,如果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導致參選人被DQ。【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鍾錦麟今續接受控方主問,其昨日證供提到,他協助主持新界東2020年4月14日的首次協調會議,鍾今續供稱,當日會議完結後,他拉戴耀廷到一旁,跟戴稱外面有很多說法,並對戴稱「如果我哋會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好可能會導致所有人被DQ,可唔可以唔好要求大家否決財政預算案?」鍾引述戴耀廷當時的回應,稱「我唔會要求大家無差別否決,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我講明基本法權力,咁就唔會有問題喇啩?」鍾指,當時區諾軒及趙家賢都不在場。

鍾錦麟稱看到親中人士指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DQ參選人

法官李運騰問鍾,為何當時會帶出這個話題,是否與協調會議提及的內容有關。鍾回應指,戴耀廷希望透過「35+計劃」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人所共知,而當時他看到在很多不同媒體有一些親政府或親中央政府的人士指,如果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導致參選人被DQ (取消參選資格)。

控方提到,新界東首次會議後發出的「35+新東.docx」協調機制文件的初稿,鍾表示有收到及打開過該文件。控方指出,該文件的第2段寫到「會積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問鍾與戴耀廷對話時有否提及「會積運用」字眼的事,鍾表示沒有很準確的印象是「會」還是「積極」。

鍾供稱,戴耀廷在首次會議後,有將「35+新東.docx」發給與會者,因為他曾在新民主同盟的群組,收到范國威所轉發出嚟的同一份文件,因此相信戴耀廷有發給所有與會者。法官陳慶偉問到,在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曾否聽過社民連的陳寶盈就運用否決權的事提出反對,鍾表示沒有印象,並指當日會議集中討論初選或棄選方案,以及目標議席的議題。至於新界東2020年5月5日的第二次協調會議,鍾錦麟表示因西貢區議會會議超時,他沒有出席該次新界東會議。

控方又展示戴耀廷在2020年6月8日、組織者WhatsApp群組發出的「35+新東final.docx」協調機制文件,鍾同意有收過該文件,但沒有特別去留意有關運用否決權的內容,亦沒有為意早前初稿文件的「會積運用」字眼改成了「會運用」;只有留意是否如戴所指,是一個基本法賦予的權力。

法官多次指控方問題範疇模糊不清

控方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今主問鍾錦麟時,多次被法官陳慶偉指出發問的問題範疇模糊不清(vague),要求問題要明確一點。陳官一度指羅雖然要問開放式問題,但也不是可以問「宇宙般闊」的問題。羅天瑋其後又問鍾錦麟是否有借出議員辦公室作初選票站,及是否有在初選投票日留在議辦視察,法官李運騰問這些問題有甚麼相關性,指現在不是在審判鍾錦麟,是在處理各名被告(指16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

羅天瑋在早上休庭後,表示控方完成主問鍾錦麟。【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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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高等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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