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47人案第50天審訊|警方新取得第三證人手機資料 控方需時處理 官批評開審已50日 控方「欠在場每一個人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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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50日審訊,控方第二位證人趙家賢作供完畢。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表示,下一名證人是民主動力副召集人、第4被告鍾錦麟,惟需先處理「披露資料(disclosure)」問題,因為警方新成功取得鍾錦麟手提電話內的資料。李官對此情況表示非常不滿意,指今天已是審訊第50日,控方應該在開審前就要看電話裡有甚麼資料,認為控方「欠在場每一個人一個解釋」。

萬德豪指鍾錦麟在接受警方查問時,表示不肯定(not sure)自己的手提電話密碼,警方因而不敢冒險解鎖鍾的電話,因為如果密碼錯誤,所有內裡資料有機會自動刪除,而警方是直至上周六(22日)才能「破解(crack open)」鍾的電話。萬德豪續指,有關從鍾的電話所取得的資料包括逾2000個WhatsApp訊息,另外還有一份搜查令的副本,但控方不打算倚賴該些資料。法官李運騰及陳慶偉認同需要讓辯方有足夠時間研究新增的資料,而且有機會要重新傳召區諾軒及趙家賢,遂決定先休庭,明早再決定如何安排。

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完成覆問趙家賢後,表示下一名證人是民主動力副召集人、第4被告鍾錦麟。鍾於2021年1月16日被捕。控方指,在早上休庭時看過警方新成功取得鍾錦麟手提電話內的資料,希望在午休後回覆法庭控方會否倚賴該些資料。法官李運騰問到,該部電話是否一直在警方手上,萬德豪表示是一直在警方手上。李官對此情況表示非常不滿意,又指今天已是審訊的第50日,控方應該在開審前就要看電話裡有甚麼資料,認為控方「欠在場每一個人一個解釋」。

鍾錦麟忘記自己手機密碼  警方不敢冒險「打開」

萬德豪指,因為「科技進步(advance technology)」而現在才能「打開(open)」該電話。李官稱理解到是解鎖(unlocked)電話,再問控方是否未能取得鍾錦麟的合作,問為何鍾沒有提供電話密碼。控方表示希望在午飯後再詳細回答。被問到其後的證人安排,控方指其後會有一名需申請匿名令的證人,以及一些有關證物鏈的證人及專家證人。辯方則表示不會反對該名證人的匿名令。

午飯後再開庭,萬德豪指鍾錦麟在接受警方查問時,表示不肯定(not sure)自己的手提電話密碼,警方因而不敢冒險「open」鍾錦麟的電話。李官問鍾是否忘記了密碼;法官陳慶偉則指鍾「聲稱(claimed)」忘記了密碼。控方表示鍾是對不肯定密碼是甚麼。李官問控方是否曾將電話交給鍾去嘗試解鎖,萬德豪指這樣做有風險,因為如果密碼錯誤,所有內裡資料有機會自動刪除,而警方是直至上周六(22日)才能「破解(crack open)」鍾的電話。

鍾錦麟手機有逾2000個WhatsApp訊息

萬德豪續指,有關從鍾的電話所取得的資料包括逾2000個WhatsApp訊息,以及一份搜查令的副本,已在午飯時間交予辯方,但控方不打算倚賴該些資料。萬又指,該些WhatsApp訊息有9成以上是與趙家賢電話中取得的群組訊息相同。

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則表示,新增資料除了逾2000個WhatsApp訊息外,亦有很多附件,需時檢視該些新增資料。法官李運騰亦認同需要讓辯方有足夠時間研究新增的資料,而且有機會要重新傳召控方第二證人,法官陳慶偉亦指可能也要重新傳召控方第一證人。控方第一及第二證人即區諾軒及趙家賢。法官陳慶偉最後指,今日先暫時休庭,讓辯方作考慮,明早再決定如何安排。

據了解,控方今日交予辯方有關鍾錦麟電話的搜查令,日期為4月22日,即3日前、上周六。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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