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4日審訊。控方繼續讀出有關每名被告涉案的行為及被搜到的文件。控方指,何桂藍曾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並多次表示決心要參與「議會戰線」、支持「攬炒」,並於2020年7月15日出席抗爭派記者會,重申堅定抗爭的決心。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提出,根據控方的證據,記者會的出席者名單沒有何桂藍的名字,希望法庭留意。【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控方陳詞指,案發時何桂藍報稱是獨立民主派,為《立場新聞》前記者。控方指,何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以示其決心要堅定實踐涉案的「謀劃」,並於2020年6月18日交表參加「初選」。同日,何桂藍在其Facebook 專頁發表參選宣言,表示有決心要參與「議會戰線」,及不會在《國安法》的「逼害及抗壓」下放棄抵抗,「識時務者,會笑我哋螳臂擋車,作無謂嘅抵抗同犧牲。但佢哋永遠都唔會明白,我哋前仆後繼,係因為我哋知道,反抗,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 另承諾會與民主派團結,一同對抗政權,「面對極權,我哋的確一無所有,只能夠以我哋嘅人生、前程、甚至肉身同生命作為代價去抗衡國家機器……國安法之下,民主派唔可以再係咁退讓,否則就會被逐個擊破,我哋只可以用盡一切方法同中共周旋到底」。
何桂藍與岑敖暉拍片 指立會過半逼北京更瘋狂應對
陳詞又指,何桂藍其後參與朱凱廸及岑敖暉舉辦的集會,並呼籲支持「初選」及「議會戰線」以達至「35+」,及與岑敖暉拍攝一段關於「初選」片段,指「攞到立法會過半嘅主導權,我哋就可以逼出一個北京冇可能接受到嘅局面,從而令到佢用更加瘋狂嘅方式去應對,要付出更加高昂嘅政治代價」。
何桂藍在6月28日出席新東選舉論壇,呼籲支持「初選」及重申「議會戰線」的重要性,翌日亦發文指支持「攬炒」,又指香港抗爭者觸發《國安法》實施,是達至「攬炒」的過程。
控方又引述何桂藍發文內容,指她承諾會跟抗爭派同一陣線,堅持「議會戰線」及議會內作肢體抗爭;她又曾稱不怕被取消參選資格,鼓勵市民投票予抗爭派,以肯定她與政權抗爭的信念。何桂藍其後在「初選」勝出,於7月15日與另外13名被告出席抗爭派的記者會,展示他們堅定抗爭的決心。同日她簽署「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重申記者會上的立場。
何桂藍被DQ後 指會繼續「國際戰線」堅持「攬炒」
讀到上述段落時,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提出,根據控方的證據,記者會的出席者名單沒有何桂藍的名字,希望法庭留意。法官李運騰回應指,有留意到控方讀出的開案陳詞有很多裝飾用字 (decorations),尤其是包括了關於戴耀廷、區諾軒及趙家賢的內容,相信是因為控方倚賴各人是串謀。李官續稱會留意此事項,並指何桂藍當時是否有出席該記者會,是證據問題,其後會處理。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隨即表示想回應,惟法官陳慶偉拒絕,稱這是控方開案陳詞,可說控方想舉證的事項。
控方隨後繼續陳詞,指何桂藍7月22日交表參選立法會換屆選舉,惟選舉主任考慮其就《港區國安法》的立場後,取消其參選資格。何指會繼續「國際戰線」,遊說外國政府介入,並會繼續與香港人一同抗爭,堅持「攬炒」。至8月5日,何又轉載她在Los Angeles Times發表的文章,呼籲要有勇氣繼續對抗政權,及指出在議會取得大多數以否決所有政府議案的重要性。何桂藍被捕後,在其住處搜出其一些選舉競選單張,內容包括一些「初選」票站位置、聲稱《國安法》實施後會對港人有更大監控等。
同案不認罪的被告共有16人,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及吳政亨。今日審訊時,同案另有6名認罪被告列席,分別為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及朱凱廸。
根據控方早前的陳詞,指各名被告參與的「謀劃」為旨在濫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受託的職權,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不予區別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迫使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須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
法律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