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2020年立法會「35+初選」,因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否認控罪受審,今(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13日審訊。區諾軒今被問到如何理解「攬炒」,區稱「我理解當時有一定程度嘅參加者,係有講過呢個概念,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促使到行政長官落台,就係有一個攬炒意思」。被問到是否所有初選參選人均同意使用立法會否決權,區諾軒指「我唔敢咁武斷,只係冇人公開反對」,又指他在2020年7月15日已退出了初選相關工作,而直至退出之時,都沒有聽過有初選參加者在公開場合,表示不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案件於今日下午開庭審訊,控方就區諾軒於2020年6月19日,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布的文章〈以正視聽——假如我有資格回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發起人〉查問,引述文章中的內容:
區諾軒FB帖文:只要有人反悔 除譴責根本無法阻止
|3. 直接點說,就算所有人都聯署簽紙,只要有人到時反悔,除了譴責,根本無法阻止。屁股決定腦袋,最具阻嚇力從來在選民,若35+攬炒,否決預算案重要,應該著力宣傳,令社會更多人站在我們一邊,令更多直選、功能界別選民敦促候選人,參與者間繼續夾到出血,效益很少。|
|4. 而事實上,就不同黨派的公開回應,不見得有參與者對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態度保留。那大家反對的是誰?部分選區有意再開會談,那麼,無論所有人有怎樣的決定,主辦方都尊重大家,配合大家。如明白立場沒有想像中大差異,我希望所有人信任隊友,繼續前行。|
控方問區為何會指「若35+攬炒,否決預算案重要」,區諾軒供稱,當時他認為有部分初選參加者相信「攬炒」及「否決預算案」,是他們關心的重要議題,這是他撰文時的想法,故想敦促其他候選人,不如將時間花在宣傳他們的理念,令更多人投票予他們。控方再問,區如何理解「攬炒」。區稱「我理解當時有一定程度嘅參加者,係有講過呢個概念,佢哋會認為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最後促使到行政長官落台,就係有一個攬炒意思」,區諾軒稱,這說法與他在2020年4月30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的說法相符。
區諾軒退出初選工作前 沒聽過參加者公開反對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又指,截至他在Fb文章發布當日,看不到有初選參加者公開反對運用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權力,因此才問聲明書的發起人,反對的對象是誰。
法官陳慶偉問及,是否截至2020年6月19日,區發表上述文章時,所有初選參選人均同意使用立法會否決權。區諾軒指,「我唔敢咁武斷,只係冇人公開反對」,又指他在同年7月15日已退出了初選相關工作,而直至退出之時,都沒有聽過有初選參加者在公開場合表示不同意否決財政預算案。
法官李運騰繼而向區諾軒確認其說法,35+計劃是想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其中一個目標是要政府接受民主派特定的建議,最壞情況是令特首下台。區諾軒稱,「部份嘅民主派係咁諗」,但被問到有哪些人有其他想法,區則稱暫時只想到一些非屬35+計劃的功能組別參選人。【初選47人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
控罪: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港區國安法》第22條)
被告: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
列席被告:岑敖暉、袁嘉蔚、吳敏兒、黃之鋒、馮達浚、朱凱廸、梁晃維、譚凱邦
法律團隊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萬德豪
案件編號:HCCC69/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