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校巴於2018年在北角疑無拉手掣致滑落斜路,司機以身擋車不果,終釀成5死2傷。涉事校巴司機事後承認未有拉好手掣的傳票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直至2022年召開死因研訊,律政司申請押後審視證據,再控告司機兩項危駕罪,但遭司機一方質疑是一罪兩審。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去年裁定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下令永久擱置案件。一再押後的死因研訊今(28日)作出裁決,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裁定5名死者均死於意外。
何官引述證人指,司機案發時沒有駕駛,未能控以較嚴重的罪行,同意現行法例上明顯存有漏洞,未能反映事故的嚴重性,令肇事司機毋須付上相稱代價。何官建議運輸署盡早與相關部門討論修例,以確保可反映同類事件的嚴重性及警惕駕駛者,並對事主不幸離世感難過,冀家屬早日釋懷。運輸署表示會研究相關建議,繼續聯同警務處與道路安全議會加強公眾教育,特別提醒司機在斜路泊車須拉緊手掣等。
其中一名家屬在裁決後指,得悉警方與律政司曾討論控告涉事司機其他控罪,「裁決唔到呢個司機,等上天去判佢,因為始終係5條人命」。
5名事主為梁洪(83歲)、何玉珍(80歲)、陳瑞意(70歲)、楊文根(77歲)及印尼華僑YIP WILLY(80歲)。
同類意外中由於司機案發時沒駕駛 故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往往不適用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今裁定,2018年12月10日下午約1時54分,由於司機吳耀宗未有拉妥停泊在北角長康街的校巴HG365之手掣,導致校巴沿長康街向前俯衝,橫跨英皇道,撞倒身處熙和街的5名事主,並輾過陳瑞意的右腳,以及將YIP WILLY捲入車底。
何官又裁定,導致YIP WILLY死亡的傷害及疾病為多處受傷和肺炎,導致其餘4人死亡的傷害為多處受傷,死亡結論為「死於意外」。
何官續指,根據時任港島交通部道路安全主任的督察梁國熙所指,由2006年至研訊展開時,有6宗類似事故發生釀成人命傷亡,雖然現有法例有更嚴重的控罪,例如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惟由於司機於案發時沒有駕駛,有關控罪往往不適用,故只能控以「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才離開車輛」罪,該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元,同意判罰輕微,似乎不足以起阻嚇作用,認為法例有「真空位」及應作修訂。
官向運輸署提出兩項建議 包括加強斜路泊車的教育和宣傳
何官認為,法例上明顯存有漏洞,未能反映事故的嚴重性,令肇事司機毋須就其不當行為付上相稱代價,不足以警惕其他司機,同意當局應盡早與相關部門就修例事宜展開討論,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何官向運輸署提出兩項建議,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署方應加強斜路泊車的教育和宣傳,讓駕駛者明白相關注意事項;此外,署方應盡早與其他部門,如警務處及律政司展開修例討論,確保法例罰則可反映事故嚴重性,並對在斜路泊車的駕駛者作出足夠警惕。
運輸署表示已知悉死因庭裁決,會研究相關建議。署方指,現時法例訂明「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10 年,署方會繼續聯同警務處與道路安全議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和公眾教育,特別提醒司機斜路駕駛及泊車時應注意的事項,包括在斜路泊車須拉緊手掣,正確使用變速箱檔位,以及把軚盤扭向正確方向。
死者女兒:係唔公道,但冇辦法 直言「怪政府幾十年都冇調整」
何玉珍的兒子、梁洪的女兒及YIP WILLY的兒子今到庭聽取裁決,並坐於家屬席。何官向家屬指,他對於事主的不幸離世感到難過,「明白過咗咁多年嘅感受」,是次研訊一再押後,希望家屬透過研訊了解家人的離世原因,早日釋懷,並指今天「係一個完結」,正式告一段落。
梁洪的女兒在裁決後指,得悉警方多次與律政司討論控告涉事司機其他控罪,惟司機一方指稱沒有新證據,最終亦未能繼續檢控,她表示:「你話係咪漏洞呢?係漏洞。但實際上係冇新證據⋯⋯裁決唔到呢個司機,等上天去判佢,因為始終係5條人命,你話公唔公道?係唔公道,但冇辦法。」
梁稱,「其實係怪政府幾十年都冇調整」,坦言不知道多年來有否檢討或加重刑罰,她促相關部門修例,「因為對其他人公平啲囉,我始終覺得係唔公平㗎,雖然司機而家佢隻腳都有問題,但呢個係佢自己造成」。她又透露,就其家人而言,事後曾向司機索償,最終獲賠70萬元。
死因研訊2022年召開 律政司曾申押後待審視證據
死因研訊於2022年5月召開,期間律政司申請押後案件,以待審視證據,其後起訴司機吳耀宗「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法律代表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質疑吳早前在傳票控罪所承認的案情與危駕案重疊,等同一罪兩審,無法獲公平審訊。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去年2月頒下判詞,指控方有責任持續檢視檢控決定,尤其兩罪罰則有嚴重差異,更應嚴謹考慮,然而兩次檢控均由「相同或大致相同事實」導致,早在首次檢控時,已有足夠證據起訴危駕罪,控方的錯誤或疏忽不構成繼續檢控的特殊原因,遂裁定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下令永久擱置危駕案件的程序。
| 2018.12 | 意外發生 |
| 2019.05 | 司機吳耀宗被捕 |
| 2019.06 | 吳遭票控「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材離開車輛」罪 |
| 2019.08 | 吳承認傳票控罪 |
| 2019.09 | 吳被判罰款2,000元 |
| 2022.05 | 死因庭就事件召開研訊 |
| 2022.06 | 律政司申覆核案件,死因研訊押後 |
| 2022.12 | 律政司起訴吳兩項危駕罪 |
| 2024.07 |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
| 2025.02 | 法官批准辯方申請,永久擱置聆訊 |
| 2026.04 | 死因庭裁定5名事主「死於意外」 |
法院:死因庭
法官:死因裁判官何俊堯
死者:梁洪、何玉珍、陳瑞意、楊文根、YIP WILLY
案件編號:CCDI-1068、1076、1078/2018(ST)、CCDI-102/2019(ST)、CCDI-273/2019(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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