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控方昨日在結案陳詞中提到,被告人群體無視白衣人「初衷」,即旨在「保衛家園」和「保衛元朗」,希望外來人士離開,若然閘內人士不挑釁,未必會演變成後來的局面。
辯方今(20日)在陳詞中回應,白衣人到場後沒低聲下氣稱「唔該你吖,乖乖地,走啦」,反不斷指罵和揮動籐條,但即使有低聲下氣,亦無權阻止香港市民合法地出入某個地方。辯方重申,若真有人入元朗「搞事」,理應交予警方處理,「唔係自己走出嚟,以為自己大晒⋯⋯好似軍政府咁,劃定一個地區有宵禁令,香港係一個文明嘅社會,係一個遵守法例嘅社會,絕對唔可以有一班人咁樣」。【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高級檢控官程慧明昨陳詞指,當日林卓廷專程入元朗處理事件,卻指無看到白衣人手持「保衛元朗」和「保衛家園」紙牌,質疑林對白衣人「希望外界人士離開元朗,以達致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訴求視而不見,沒有理解白衣人的來意。程又指,被告人群體無視白衣人「初衷」,若然他們不挑釁,未必會演變成後來的局面。
白衣人不斷罵人 揮動籐條打人
代表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今指,值得留意的是白衣人到場後,只見他們手持「保衛家園」和「保衛元朗」紙牌,並沒有叫喊紙牌字句的口號,亦沒有低聲下氣稱「唔該你吖,乖乖地,走啦」、「返上車離開元朗」、「唔該你睇下啲牌」,反而不斷罵人、揮動籐條打人,甚至大叫「夠膽你哋就出嚟」。
不過,李指出:「就算佢哋低聲下氣要求人離開,佢哋憑乜嘢基礎、權力,可以停止香港市民合法地出入一個地方呢?尤其一個咁大規模嘅交通地方。」李又言,身處大堂的人士沒有裝備、橫額、叫口號,並再度質疑:「佢地憑乜嘢話呢班人入嚟元朗係搞事、破壞元朗或者破壞佢哋嘅家園呢?」
被質疑無期望警方到場 沒證據曾阻報警
李強調,若白衣人希望大堂人士離開,「佢哋應該叫警察,如果有人入嚟搞事,俾警方處理,唔係自己走出嚟,以為自己大晒,你唔可以入就唔可以入,好似軍政府咁,劃定一個地區有宵禁令,香港係一個文明嘅社會,係一個遵守法例嘅社會,絕對唔可以有一班人咁樣」。
至於控方早前質疑,庾從無期望警方到場,李直言控方無提出證據,證明庾或其他人曾經阻止他人報警、勸喻他人不要報警,事實上當時庾已知悉現場有人已報警,「喺咁嘅情況下,知道人哋報咗警,佢哋係咪唔想警察到呢?根本就係冇基礎嘅批評」。【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陳廣池
被告: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楊朗
控罪:暴動罪
法律代表
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高級檢控官岑穎欣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林卓廷)、大律師李百秋(庾家豪)、資深大律師潘熙(陳永晞)、大律師鄭凱霖(葉鑫昇)、大律師周慶澎(鄺浩林)、大律師黎建華(尹仲明)、大律師曾敏怡(楊朗)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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