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控方於上周五(17日)舉證完畢,在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是否成立之前,辯方稱需索取指示,再決定會否就表證一事作中段陳詞,案件押後至今(20日)續審。林卓廷一方在開庭前向法庭及控方呈交49頁陳詞、夾附9個案例,合共近100頁的文件夾,控方表示需時閱讀及準備口頭回應,法官陳廣池遂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三續審。【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本案7名被告為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法官質疑控方一天時間或不足夠
今早甫開庭,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表示,開庭前才將文件夾交予法庭及控方,並就此致歉;法官陳廣池就指,留意相關文件夾內陳詞共有49頁,連同另外附上的9個案例近100頁,同時詢問控方需時多久「睇呢個咁厚嘅中段陳詞」,控方回應稱保守估計需時一整天,陳官一度質疑「問題你夠唔夠呢一整天?」,最終表示為對控方公平起見,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三續審,並指控方毋須作書面回應,只需口頭回應。
此外,代表被告楊朗的大律師曾敏怡亦指,會在今天下午前,準備書面陳詞存檔法庭及交予控方,而其餘5名辯方代表表示不會呈交陳詞。【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陳廣池
被告: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楊朗
控罪:暴動罪
法律代表
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林卓廷)、大律師李百秋(庾家豪)、資深大律師潘熙(陳永晞)、大律師鄭凱霖(葉鑫昇)、大律師周澎(鄺浩林)、大律師黎建華(尹仲明)、大律師曾敏怡(楊朗)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