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21日港鐵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今(19日)踏入第50日審訊,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當日林卓廷專程入元朗處理事件,卻指無看到白衣人手持「保衛元朗」和「保衛家園」紙牌,質疑林對白衣人「希望外界人士離開元朗,以達致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訴求視而不見,沒有理解白衣人的來意。控方又指,被告人群體無視白衣人「初衷」,若然他們不挑釁,未必會演變成後來的局面。
林卓廷一方在陳詞時反駁指,就算白衣人確有上述「初衷」,當一名廚師在鳳攸北街遇襲,「嗰一刻初衷已經無咗」。法官陳廣池一度質疑辯方將元朗站和鳳攸北街人士「撈埋一齊」,辯方重申從衣着和手持標語可反映兩批人有一定關連。【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本案7名被告為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
控方指林卓廷掩飾自己知道白衣人目的 留在站內無意平息事件
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今陳詞時特別提到,林卓廷作供時表示,他在元朗站內無看到「保衛元朗」和「保衛家園」的紙牌字句,奇怪的是林聲稱專程入元朗處理事件,但當面對大群進入站內的白衣人,「佢唔試圖理解佢哋嘅來意,甚至手持嘅標語都睇唔到,反而本案好多被告都留意到」,質疑林到底是看不見,抑或只要掩飾自己知道白衣人入元朗站之目的。
控方又指,若然林知悉白衣人旨在保衛元朗、保衛家園,希望趕走外來人士,他便會知道只要閘內人群散去,事件便可以平息,如此便無法引起紛爭,因此林對白衣人「希望外界人士離開元朗,以達致保衛元朗,保衛家園」的訴求視而不見,才可掩飾他留在站內的真正目的,林根本無意平息事件,讓大家和平散去。
控方回應林卓廷一方的書面陳詞,指林一方援引白衣人上訴案,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不同意「保衛家園」是辯護理由,又指該案上訴人鄧英斌的行為似是主動攻擊,完全掌握事態的發展,否則不會懂得走上月台。控方認為,白衣人原意是保衛家園、保衛元朗,「本身呢個初衷係冇問題」,但案發時閘內人士的行為令白衣人已失去初衷。
控方又批評當日「被告人群體無視白衣人初衷」,又指如果被告人群體知悉白衣人的初衷,選擇不挑釁,直接離開現場,未必會演變成後來的局面。
辯方指鳳攸北街廚師遇襲後 白衣人已「冇咗初衷」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陳詞時指,控方指稱閘內人士的行為令白衣人「冇咗初衷」,即使白衣人確實有控方聲稱的初衷,當一名廚師在鳳攸北街遇襲「背脊俾人打到開晒花」,「嗰一刻初衷已經無咗」。
法官陳廣池一度質疑,辯方將元朗站和鳳攸北街的人士「撈埋一齊」,質疑「邊度有證據話係同一班人……你將佢入咗白衣人數」。辯方指,固然無證據顯示某個人曾身處鳳攸北街及元朗站,但似乎兩處地方的人士都身穿白衫,且手持寫上「保衛家園」的標語,可見他們有一定程度的關連,而白衣人的作為可見,根本無法反映他們有「保衛家園」和「保衛元朗」的初衷。
辯方又指:「係咪好似主控咁講,佢哋都係保衛家園啫,因為閘內人士做呢啲行為,佢哋先至咁呢?我哋陳詞(認為)唔係咁簡單。」【林卓廷等涉721暴動案報道結集】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陳廣池
控罪:暴動
被告: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楊朗
法律代表
控方:高級檢控官程慧明、高級檢控官岑穎欣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林卓廷)、大律師李百秋(庾家豪)、資深大律師潘熙(陳永晞)、大律師鄭凱霖(葉鑫昇)、大律師周慶澎(鄺浩林)、大律師黎建華(尹仲明)、大律師曾敏怡(楊朗)法院:高等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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