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違立法會特權法|陳恒鑌供稱 林卓廷在石禮謙身旁「不斷講嘢」滋擾 「石禮謙議員覺唔覺得滋擾,我唔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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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019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時,法案委員會「鬧雙胞」,正因「初選47人案」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稱在會議室內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他否認兩罪,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陳恒鑌出庭作供,指當時主席台被涂謹申及郭榮鏗霸佔,石禮謙在官員席嘗試主持會議,以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其間朱凱廸及范國威企圖搶咪,林卓廷則在石禮謙旁邊「不斷講嘢」滋擾他,但陳恒鑌同意,因現場嘈吵,故聽不到林卓廷所言。

辯方質疑,陳恒鑌聲稱林卓廷「不斷講嘢」構成滋擾只是其揣測,陳恒鑌表示「我個人常識認為會滋擾到,當然啦,石禮謙議員覺唔覺得滋擾,我唔知啦」。另外,他同意不知林卓廷接近石禮謙的原因,但認為其目的是「騷擾石禮謙開會」。

被告林卓廷(案發時為立法會議員),被控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a)條。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5月11日,與朱凱廸、范國威、郭家麒及區諾軒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周浩鼎及陳恒鑌。

林卓廷今身穿西裝、手執文件出庭,滿面笑容向旁聽人士揮手打招呼,他以口形說出「中秋快樂」,旁聽人士未有反應,他遂以雙手擺出一個圓形。當他得悉下周一才是中秋節,便指:「哦,下個禮拜先係呀?我以為今個禮拜。」另外,他今在被告欄內不時咳嗽。

指泛民議員阻選主席程序 令法案委員會沒法開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下稱法案委員會)於2019年4月召開兩次會議,均由前議員涂謹申主持,兩次都未能選出法案委員會主席。控方倚賴3段影片,其中一段是立法會直播片段。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今出庭作供,控方詢問為何首兩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陳恒鑌表示「正常一個會就選到」,但主持會議的涂謹申「橫生枝節」,同一陣營的泛民議員則不斷提問,他相信「佢地唔希望嗰條法例能夠通過,所以諗住阻撓選主席嘅程序,令到法案委員會無辦法開」。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關注,控方提問涉及證人的「相信」及了解,控方認為屬事件背景,鄭官示意陳暫時離開法庭後,辯方質疑控方似乎叫證人講及其信念。鄭官認為,控方極其量只可問至無法選出主席一事,事實上法庭已從開案陳詞得悉背景及控方立場。

建制派護送石禮謙入會議室 遭泛民議員途中阻撓

陳恒鑌返回法庭後續作供,他確認內務委員會其後召開會議及提供指引,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會議,指引其後獲法案委員會通過採納,秘書處遂發出通告,將第三次會議訂於5月11日早上9時舉行。

陳恒鑌憶述,當日早上8時45分鐘左右,他與石禮謙、工聯會及民建聯等建制派議員乘搭升降機,前往位於2樓的1號會議室,建制派護送石禮謙進入會議室,途中遭泛民主派議員阻撓,「有啲係前面頂住,唔俾我哋向前行,有啲瞓喺地下」,包括黃之鋒在內的議員助理亦有份參與,其間時任議員范國威一直向前推,令他跌倒在地,眼鏡半掛在臉上。

陳恒鑌稱,進入會議室後,見涂謹申及郭榮鏗已霸佔主席台,石禮謙遂前往主席台左側的官員席,嘗試主持會議,泛民議員一擁而上,范國威及朱凱廸試圖搶去石禮謙手上的咪,包括林卓廷在內的議員則「不斷講嘢」。

陳恒鑌進一步指,林卓廷當時站在石禮謙左邊,「佢不斷喺度講嘢,我覺得佢可能係滋擾緊石禮謙」,至於說話的內容,陳表示「唔記得,亦都聽唔到,因為太嘈喇」。控方關注,陳為何認為林卓廷正在滋石禮謙?陳指,「一齊開會,冇理由鬨埋去,跟住不斷喺度講嘢,我覺得佢哋都想擾亂議會秩序,令到個會開唔到」。控方向陳展示截圖,詢問他有否看到林卓廷的手觸碰到石禮謙,陳確認當時「見唔到」林卓廷的手。

陳恒鑌又提到,范國威其後嘗試「擒」過多名議員搶咪,壓在他的左肩及頸,兩人先後跌倒,他感到疼痛。片段所見,石禮謙等人其後移至後方的議員席,陳已不記得自己在該階段的所在位置。

陳恒鑌供稱2、30人包圍石禮謙 現場十分嘈吵

庭上播放立法會的直播片段,聽到石禮謙宣布開會,其間曾指「唔該你返埋位」,先後點名提及朱凱廸、范國威、區諾軒、林卓廷、涂謹申,之後石禮謙表示「你哋令到我開唔到呢個會,係唔應該呢個情況喺度,同埋唔好搶我咪」,及後有人高叫「唔好扭我隻手」,石禮謙宣布暫停會議,石其後再次宣布開會,詢問有否人提名,其後聽到多個人名包括謝偉俊的名字,石禮謙便詢問:「有冇人支持?」多人一同高呼:「支持!」會議其後再次暫停。

在辯方大律師黃錦娟盤問下,陳恒鑌確認,當時有20至30人包圍石禮謙,現場十分嘈吵。辯方指,石禮謙詢問誰要提名時,林卓廷曾稱:「我提名呀,我要提名,你唔畀人提名呀?」、「我提名梁美芬」,陳恒鑌確認從片中聽到林卓廷所言。

至於陳恒鑌聲稱林卓廷在石禮謙後方「不斷講嘢」可能構成滋擾,辯方質疑只是陳恒鑌的揣測,陳恒鑌聞言稱「呢個係一個常識嚟㗎」。辯方指,「佢可能講緊議員應該要講嘅說話㗎喎」,陳恒鑌即指「呢啲係你估嘅」,並說:「我個人常識認為會滋擾到,當然啦,石禮謙議員覺唔覺得滋擾,我唔知啦。」

「唔知佢接近石禮謙議員做乜」 認為林想騷擾開會

辯方質疑,當日有不少人接近石禮謙,陳恒鑌遂指「好大部分都鬨唔到埋去,得佢先鬨得到」。辯方再質疑,陳恒鑌根本不知道林卓廷是否有理由接近石禮謙,陳恒鑌回答「我唔知佢接近石禮謙議員做乜,不過我自己有個觀察啫,認為佢接近石禮謙係想騷擾石禮謙開會」。

辯方另指出,當時許多議員都無坐在自己的議員座位,現場十分嘈吵,若要聽到石禮謙所言,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盡量接近石禮謙,陳恒鑌回答「我唔係好同意」,因石禮謙的說話十分簡單,離不開提名和人選,遭辯方質疑:「聽唔到,就唔知佢簡唔簡單啦?問題係,要行埋去佢附近先聽到內容。」此時,陳恒鑌說:「我唔認為囉,因為石禮謙都好大聲嗌。」

陳恒鑌作供完畢。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
被告:林卓廷
控罪:「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

法律代表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大律師郭雅媛、大律師管致行
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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