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瑪麗醫院經理涉向下屬擲物 被控普通襲擊罪 控方申撤控 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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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時任醫院經理涉在瑪麗醫院行政大樓向下屬投擲物品,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情指,被告當時着事主取走放在桌上的機密文件,之後將物品擲向事主,事主頭部有觸痛。被告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被告歐陽思然(42歲,報稱醫院經理),現已離職。他被控於2026年4月13日在薄扶林道瑪麗醫院行政大樓1樓104室襲擊黃影霖。

控方今表示,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亦同意案情。案情指,在一次會議期間,事主將一份機密文件放在桌面上,之後離開,被告着事主拿走該份文件,事主感到其頭部遭被告擲出的物品擊中,感到觸痛。

裁判官王證瑜下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控方撤回控罪。

法院:東區裁判法院
法官:裁判官王證瑜
被告:歐陽思然
控罪:普通襲擊
案件編號:ESCC151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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