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於去年在粉嶺熟食中心殘廁三度非禮女子,另被指不足一個月後在區內危險駕駛、襲擊他人,因而被控猥褻侵犯、危駕等共7罪,案件今(3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排期於2024年6月18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於8月12日展開為期12日的審訊。控方替女事主及其家人申請匿名令獲批。
被告陸振中(43歲,警察)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1項危險駕駛、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1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稱他在2022年6月22及23日期間,在粉嶺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非禮女子X。他另被控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危險駕駛;襲擊女子X令她造成身體傷害;意圖導致男子蔡文浩身體受傷;以及襲擊男子賴文顯。
控方透露將傳召30證人 包括街外證人和警員
庭上透露控方共有30名證人,料傳召7名街外證人及13名警員,控方另倚賴約80分鐘長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兩段長約94分鐘的警誡錄影會面,辯方不打算傳辯方證人,但被告或會自辯。
控方另替兩名證人申請匿名令,分別是事主X及其家人Y,就Y的匿名令而言,辯方保留爭議權利,並指「現階段睇唔到有實質風險,公眾會用Y嘅身分嚟推斷X嘅身分」。法官高勁修經考慮後批准控方申請,下令傳媒不得披露能識別X及Y身分的資料。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法官高勁修
被告:陸振中
控罪:猥褻侵犯、危險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普通襲擊罪
案件編號:DCCC13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