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恐條例》第二案,7名被告被控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名不成立,其中3人被控的交替控罪罪成,另1人涉企圖製造炸彈亦罪名不成立。獲裁無罪的吳子樂,於求情及今天的判刑日亦有到庭旁聽,他今(27日)離開高等法院時坦言:「我覺得我有責任見證最後一刻……嗰個(罪成被告)真係我朋友嚟。」
曾還柙逾2000日的吳子樂,於9月4日裁決日傍晚從高等法院地庫鐵閘步出,在相機閃光燈下望向鏡頭,高聲說出「多謝大家」等話後登車。回想起裁決當日的情景,他今日向記者形容那是百感交集,雖然鬆一口氣,但「自己朋友入咗,呢個位難受囉」。
吳子樂指,家人於裁決當日未有到庭,他說:「我叫佢哋唔好嚟,廢事緊張啦。」他直至回家才有機會與家人相擁,並一起吃上一頓飯,那是他獲釋後第一件做的事。
最近過得如何?吳子樂笑指:「普普通通啦,唞下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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