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歲食環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涉於今年5月在旺角站樓梯偷拍兩名女子,被巡邏便衣警當場揭發,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因工作壓力大,與妻子感情出問題,「頭先我見到嗰兩個女仔靚,先忍唔住影嗰兩個女仔裙底」。被告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押後至9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被告許智恆(44歲,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被控於2026年5月4日在港鐵旺角站大堂至E2出口樓梯,分別拍攝女子X及Y,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女子X同意。
案情指,案發當日傍晚近6時,便衣警員在旺角站巡邏期間,發現被告手持手機,注視兩名穿短裙的女子臀部,並尾隨二人至E2出口的樓梯,當她們上樓梯時,被告將手機鏡頭朝向二人的裙底約10秒,警員隨即截停被告,在其手機發現一段長1分15秒影片,拍攝到兩名事主的大腿上方及內褲。
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稱:「我因為工作壓力大,加上我同老婆感情出現問題,頭先我見到嗰兩個女仔靚,先忍唔住影嗰兩個女仔裙底,俾次機會,我唔會再犯。」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被告:許智恆
控罪: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案件編號:WKCC233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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