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師煽動案|六旬婦涉庭上拍掌煽動罪成判囚3個月 今撤銷上訴申請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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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旁聽師」被指在去年年初,在法院旁聽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煽動參與六四集結案裁決時,在庭上拍掌及批評裁判官,兩人否認控罪,受審後在去年10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分別被判囚12個月及3個月,為首宗涉及法庭旁聽者違反煽動罪的案件。案中六旬婦人不服定罪裁決,原定今(31日)向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惟她今透過法律代表向法庭表示放棄上訴,並撤銷上訴申請,獲法官黎婉姫批准,下令她須即時服刑。有旁聽人士就在散庭後向她輕呼:「保重!」

本案上訴人為趙美英(68歲,家庭主婦),她與同案另一被告、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59歲)同被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兩人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兩人當時否認控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判官鄭念慈負責審訊,最終案件在去年10月27日裁定兩人面對的「發表煽動文字」罪成,彭滿圓另被裁定一項「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罪成,彭被判囚12個月,趙美英則被判囚3個月。趙美英的代表律師同日隨即為她提出保釋上訴申請,獲鄭官接納,准以現金5萬元一直保釋至今。

趙美英的上訴申請聆訊,原排期今早在高等法院進行,惟今天開庭後,法官黎婉姫即詢問上訴人的法律代表,上訴人是否決定放棄上訴?上訴方簡單回應稱:「係」,法官最終批准申請,同時宣布上訴人須即時服刑,即需入獄3個月。到場支持她的旁聽人士,就利用散庭後短暫時間著她:「保重!」

被警告後仍在庭上發表「亂咁判」言論

至於同案被告彭滿圓,由於在案發後被捕提堂時已被拒絕保釋申請,故至審訊時一直被還押,他亦在去年12月時已刑滿出獄。

翻查報道,鄭念慈裁判官去年判刑時,針對趙美英的裁決,認為她在裁判官作出警告後,仍在庭上說出「我都有拍手」、「包青天嚟審」及「有尊嚴呀,亂咁判」等言論,內容包含裁判官不依法律、亂判案件、行為過份和司法不公的意思,行為影響司法公正、司法莊嚴及法庭運作,絕非一時失言或情緒宣洩,必定是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及藐視,亦具有煽動意圖,故裁定她發表煽動文字罪成。

法院: 高等法院
法官: 法官黎婉姫
上訴人:趙美英
控罪:發表煽動文字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0(b)
案件編號:HCMA4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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