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集誌社》Fb報道帖文下3度留言 38歲保安員認煽惑他人投白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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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男保安員涉於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集誌社》Facebook報道帖文下3度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包括「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等,事後被廉署起訴,他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同類案件一般需判處監禁式刑罰,惟考慮到被告初犯,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遂判處他監禁兩個月、緩刑3年。

被告林國偉(38歲,保安員),被控於2025年10月28日,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Facebook上就一則2025年10月28日的帖文發表留言,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任何致使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的方式,處置發給該人的選票。

被告警誡下認留言目的是向公眾表達其觀點

案情指,2025年10月24日至12月7日為立法會選舉期,傳媒《集誌社》於同年10月28日在Facebook發布一則帖文,內容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

同日晚上,被告在該帖文下方3度留言,包括「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其實唔投都無錯,而家投唔投都無分別」及「開個POST勸人投,結果留言個個話唔 L 7 投,唔通拉7晒D留言者」。截至2025年12月4日,留言仍然公開,被告於同日被捕。他接受錄影會面,在警誡下承認,留言目的是向公眾表達其觀點。

法庭: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官: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被告:林國偉
控罪: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案件編號:WKCC19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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