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消防等6男子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案 控方透露其中5被告認人程序中被認出 案件押至10.11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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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調查一宗手機盜竊案時,揭發6名男子涉嫌與一名年僅14歲的女童非法性交,事後落案起訴6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個別被告另被控非法肛交罪,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女事主在認人程序中成功認出第1至第5被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以等候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其間除第5被告繼續還柙外,4名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而首被告就獲准延長每天到警署報到的時間。

6名被告依次為譚兆竣(25歲,教師)、陳家明(30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1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28歲,消防員)、文家榮(40歲,教師)及黃栢康(25歲,自僱YouTuber)。

個別被告另涉非法肛交、襲擊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控罪

他們各自被控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控罪日期橫跨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事主均為14歲的女童X,案發地點分別為悅品酒店(荃灣)、旭逸酒店(荃灣)、香港荃灣絲麗酒店及荃灣福來邨一單位。

此外,其中3名被告另涉其他控罪,其中曹杰庭被控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控罪指稱他於今年5月29日在旭逸酒店(荃灣)與女童X肛交;黃栢康另涉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今年6月2日,在荃灣絲麗酒店一房間襲擊女童X。而文家榮就另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涉於同月19日,在綠楊新邨一單位內管有兩張相片。

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
裁判官:裁判官施祖堯
被告:譚兆竣、陳家明、吳啟正、曹杰庭、文家榮、黃栢康
控罪: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24(1)條)、與21歲以下女童作出肛交罪(《刑事罪行條例》第118D條)、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普通法》)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第3(3)條)
案件編號:WKCC268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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