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歲放射治療師涉於2019年12月在連登討論區留言提及「打狗」及「殺狗」等,男子事隔逾兩年後被捕,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香淑嫻認為,帖文積極討論如何突破警方佈防,絕大部分留言者敵視警員,不乏考慮訴諸暴力達致政治目的人士,被告無疑有意慫恿他人集體行事、伙同犯案,正面挑戰法治,增警員執法難度及遭受暴力風險,罪責甚高,須被處以阻嚇性判刑,判他入獄13個月。
被告楊尚樺(被捕時29歲,現年32歲),被控於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連登帖文「【戰略】再唔改變,好快會有第二次POLY!!」下留言,表示:「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搶裝 2)打狗3)殺狗 4)齋圍 冇共識冇得搞」。
辯方力陳屬單一留言、單一煽惑 建議刑期不多於6個月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求情指,被告持有碩士學位,修讀放射科學及醫療影像,曾在醫管局轄下醫院工作,因本案失去職位,後獲私家診所聘用,定罪後可能失專業資格;他因案件陷人生低潮,幸獲家人支持,服刑後有志更生。辯方又指,被告於2022年被捕,因案件承受長時間壓力,盼法庭予以考慮。
辯方又呈交多宗同類案例,力陳本案屬單一留言、單一煽惑,無基礎指被告有預謀,留言性質屬提問和反思,無證據顯示實際煽動他人襲警,建議判處不多於6個月的刑期。
官指涉案帖文下絕大部分留言持反政府、敵視警員立場
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強調,被告的留言在2019年社會氣氛下,確實增加社會安寧及治安被破壞的風險,涉案帖文下絕大部分留言持反政府、敵視警員的立場,全以「狗」稱呼警員,並積極討論如何突破警方佈防、精銳「勇武」示威者的角色,留言者包括考慮訴諸暴力達致政治目的人士,被告提議打警甚至殺警,對警方造成真實存在的風險。
香官特別指出,帖文樓主回應被告指「如果突圍果時打到D狗訓低曬就做乜都得啦」,可見涉案留言已影響樓主,令對方想到突破佈防後可進行進一步行動,警員進行拘捕行動時有遭受暴力的風險。香官認為,被告明顯煽惑他人有預謀地襲擊警員,尋求「共識」是為慫恿他人集體行事、伙同犯案,正面挑戰法治及司法制度,增加警方執法困難。
帖文公開發布 輕易傳達訊息予廣大受眾增嚴重性
香官又指,被告選擇在能夠廣泛迅速傳播資訊的互聯網上留言,是有意盡快煽惑他人,而帖文公開發布,公眾人士毋須登記均可瀏覽,輕易傳達訊息予廣大受眾,增加本案嚴重性。
香官指,被告罪責甚高,法庭須處以阻嚇性刑罰,但考慮被告只有一則留言、非有影響力公眾人士、無證據顯示他成功煽惑他人犯案,遂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念及被告承認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又考慮他是初犯,初嘗鐵窗滋味,酌情減刑兩個月,判囚13個月。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暫委法官香淑嫻
被告:楊尚樺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10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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