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國安案 本周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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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前副主席何俊仁,上月底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處理求情。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本周五(11日)上午10時判刑,料需時1小時。

李卓人及何俊仁一方早前力陳,本案不涉具體計劃,受眾各自修行,屬「情節較輕」,應判監5年以下。鄒幸彤則指不會求情,若法庭認為屬「情節嚴重」,她會當成讚美,又指監獄高牆困不住民主呼聲,或成更大喇叭。法官李運騰一度笑問,為免被告成功,是否應判各人「輕啲」?鄒幸彤笑說同意,又言「本來我哋聲音都冇咁大」,案件將「結束一黨專政」聲音傳至全世界,李官亦笑着回應:「你咪應該多謝我哋囉?」

據控方庭上透露,截至求情當日,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因本案分別還柙1,428日、1,404日及1,287日。【支聯會國安案報道結集】

本案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控罪詳情指稱,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支聯會國安案報道結集】

法院:高等法院
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黎婉姫、陳仲衡
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
控罪: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法律代表
辯方:鄒幸彤自行代表;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大律師梁麗幗、大律師胡栢昌、大律師劉樂遥代表;支聯會由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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