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助理涉木棍捅在囚男生肛門 事主憶述事發時一直嗌救命 應該成棟樓都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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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二級懲教助理在壁屋懲教所樓梯間以木棍捅向一名男在囚人士的肛門,他與4名在囚人士同被控「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與一名在囚人士在審前認罪,其餘3人不認罪,至於其直屬上司、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涉故意不舉報事件,他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事主今被解押到庭作供,指案發當日玩遊戲時,將爽身粉「整到少少」在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身上,其後譚着他到樓梯間,又問:「係咪想整佢?」事主回答「唔係」後,被指示脫下外褲,之後他被人按着雙臂,嘗試掙扎不果,「一直嗌救命」。事主憶起,他被人用地拖棍、隔着內褲捅入肛門,事後肛門滴血,內褲被捅穿及「成條都係血」。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有在囚人士在玩遊戲所在處、儲物室爬高查看外面情況。片段亦見,有人將棍帶入儲物室後,以垃圾袋包起棍,期間(涉案)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曾身處現場。

本案共6名被告: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33歲,報稱公務員)、已退休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55歲,報稱退休人士)、李梓睿(19歲)、何力桓(20歲)、李宇軒(19歲)及林承蔚(20歲)。

除郭外,其餘5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譚另因訛稱事主傷勢是由於趙用筆劃傷自己肛門所致,被控「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郭則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涉故意無舉報譚襲擊一事。

譚及何已認罪,待本案審結後判刑,其餘4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涉案4在囚人士為組別內「B仔」 類似「班長」角色為懲教職員安排事務

趙姓事主(現21歲)今被懲教押解到庭,獲豁免起訴之下作供,確認在案發時他因傷人及搶劫而被還柙於壁屋懲教所,屬「B3」組別,其後被判監6年。

趙指,他自還柙開始、即2023年4月左右認識譚力翀和郭紹輝,4名在囚人士被告方面,他與李梓睿為小學同學,其餘則在壁屋懲教所才認識,而他與林承蔚為「同房」,與各被告間沒有積怨。涉案4名在囚人士為「B3」組別的「B仔」,即「幫懲教職員做嘢」,包括安排吃飯座位及誰人負責清潔。控方關注是否類似「班長」的角色,獲趙確認。

「嗌救命」聲量「成棟都聽到」 事後「同埋成條底褲都係血」

趙憶起,2023年12月26日一眾在囚人士在B3A室玩遊戲,他指平日不獲准玩遊戲,只有「過時過節」才可;當天玩的遊戲是獲譚及郭批准,輸掉者會被撒爽身粉,期間「佢(譚)褪後一步撞到我隻手,我就將爽身粉整到少少喺佢(譚)身度」,隨即有許多囚友向他撒爽身粉。庭上播放活動室的閉路電視片段,趙看片期間不時深呼吸,身體及雙手顫抖。

趙續指,譚其後叫他「出去」,李梓睿、何力桓、李宇軒及林承蔚尾隨,抵達梯間後,「佢(譚)問我係咪想整佢,我答唔係,之後佢叫我除褲,話自己除褲就輕擎啲」,他於是脫下外褲,只穿內褲,未幾,譚用力箍他的後頸,令他跪在地上,他嘗試掙扎,包括雙手推開譚及嘗試站起來,惟不成功,之後感到有人捉住他的雙臂,但看不見是誰人,而他就「一直嗌救命」,當控方問及其聲量如何,趙回答:「應該成棟都聽到。」

趙供稱,在反抗期間聽到有人說「攞枝棍出嚟」,但不記得是誰人的聲線,他之後感到有硬物插入其肛門,過程約30秒;當硬物拔出後,他躺在地上,「起唔返身」。法官姚勳智關注該棍「幾長幾粗」,趙表示「地拖棍咁」。控方又追問:「點解會認為呢個硬物就係插入你肛門嘅物體?」趙答:「因為我見到嗰個地拖棍嗰個頭有血同有屎。」

趙續指,他不記得自己肛門被插了多少下,但感到痛楚,「應該好大力,如果唔係我都唔會流晒血,做咗幾次手術」。控方詢問,趙被插肛門時是否仍穿着內褲;趙確認。控方再問:「有冇插穿底褲?」趙回答「有」;趙並指,他的肛門出血,「(血)滴緊喺地下,同埋成條底褲都係血」,他遂脫下內褲,並且感到「好暈」。

需由同房代為說出徵狀 當時因「唔想搞咁多嘢」故沒道出真正受傷原因

趙稱,譚及何之後扶他上一層至2樓,他在一張灰色床上休息約半小時,及後再被帶至3樓休息,他吃晚飯後返回囚室繼續休息,曾向譚表示「我仲好痛」,譚給了他一粒藥,並指是止痛藥,並在安排其他囚友回囚室後再前來問他:「仲有冇事?」又指若晚上再感疼痛,「先至㩒鐘去醫院」,同時教他若有人問起受傷原因,就稱「晏晝開始屙血,之後覺得痕,自己攞筆撩傷」,趙指自己當時答應會按照譚的說法來解釋。

趙續指,同日晚上,「當時我傷口仲痛,肛門仲痛,急尿屙唔到尿,一用力就好痛,同埋仲有流血」,於是着同房的林承蔚替他按鐘,十多秒後有懲教職員到場,惟「我都唔係太講到嘢」,於是由林代為說出上述徵狀。趙之後在職員陪同下前往懲教所醫院,有職員替他「放尿」,他同樣「按照譚力翀教我咁講」。

控方追問趙為何會答應譚;趙表示:「嗰陣時我痛到,又痛又暈,唔應承佢,又唔知佢會做啲咩,咪應承住先囉。」至於未有向到場的懲教職員道出真正受傷原因,趙解釋:「嗰陣時冇諗過咁嚴重,唔想搞咁多嘢咪咁樣講。」

趙又稱,於翌日早上被救護車送院,在手術後仍未向女友及家人透露真正受傷的原因,僅向他們表示:「返到壁屋先講。」他出院後,女友於2024年1月13日前來探訪期間,他才指:「其實我入醫院個真正原因係俾職員搞,攞棍捅我。」翌日他向母親再說出此事,母親着他向懲教投訴,他亦叫母親幫忙報警。

閉路電視片段見多名在囚人士曾嘗試查看外面情況

控方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指林承蔚在B3A室(即玩遊戲的地方)一個櫃內取出一枝棍,趙確認該櫃內放置了清潔用品,包括地拖、掃把及數枝備用的地拖棍。控方再指,片段見到有在囚人士靠窗望或爬高,關注平日他們是否容許這樣做?趙表示「唔可以」。控方亦指,片中見到一名身穿制服的人員身處B3A室,趙確認該人為案中被告郭紹輝。

控方又播放B3B室儲物室的閉路電視片段,見一名人士從另一個櫃取出地拖棍,多名在囚人士踩在椅上或爬鐵閘查看外面情況,之後有人把棍帶回B3B室,再用垃圾袋包住該棍,此時郭紹輝走入儲物室,並行向櫃取走一個紅色垃圾剷。

辯方質疑事主「特登」將爽身粉撤首被告 事主初否認看片後承

在郭紹輝一方盤問下,趙確認與本案各被告沒有積怨,且關係良好,他會請譚力翀吃薯片、替他按摩,亦會稱郭紹輝為「輝哥」,郭平日亦會關心他。

辯方指,案發當日為聖誕節翌日,由譚主持遊戲,郭大部分時間站近門口,首個遊戲為「掟朱古力」,兩人一組拋接朱古力,在囚人士輪流分組玩;第二個遊戲為「開口中」,眾人十分投入,而在「終極開口中」的環節,就由輸家與4名「B仔」一同再玩,不過趙既非輸家亦非「B仔」,故不應參與其中,獲趙確認。辯方遂質疑,當日趙是「特登」將爽身粉撤在譚身上,趙起初表示「唔小心」,看片後承認是「特登」。

辯方又關注,趙在梯間大叫了多久;趙表示,自被箍低後便開始大叫。辯方質疑,趙如何能在大叫同時,又聽到有人叫「攞枝棍過嚟」,遂質疑趙根本沒有大叫,趙不同意。另趙確認,事發後由譚帶他返囚室休息,並見到值日官朱英泰,但他沒有投訴,因當時認為未必會受理。另外,他亦無向郭投訴譚,原因是「我都冇見到佢」。

在李梓睿一方盤問下,趙稱印象中在梯間時,李站在他的右方,但同意被箍低時,看不見李梓睿在做甚麼,亦不肯定李梓睿是否有份襲擊他。

審訊明續,辯方續盤問趙。

法院:區域法院
法官:姚勳智
被告:譚力翀、郭紹輝、李梓睿、何力桓、李宇軒、林承蔚
控罪: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案件編號:DCCC109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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